成都市东部新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东部新区展示和政务中心展陈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东部新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东部新区展示和政务中心展陈项目采购公告
成都市东部新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东部新区展示和政务中心展陈项目采购公告
1. 项目条件
本采购项目成都市东部新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东部新区展示和政务中心展陈项目由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委托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确定本项目采购成交商。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成都市东部新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东部新区展示和政务中心展陈项目;
2.2项目位置:成都市高新东区机场南线与绛溪三线交汇处。
2.3项目规模:投资额4000万元,布展面积约6000平方米。
2.4项目实施内容:成都市东部新城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东部新区展示和政务中心展陈项目展示方案策划;展厅设计、施工;展场布置;展陈相关的美化、装饰装修;展场设施设备、物品购置、安装、调试;策划方案整体呈现;布展所需配套物资购买、项目验收合格、项目保修、培训、后续服务工作等。
2.5总工期:方案设计周期:30日历天,实施周期:65日历天。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证书》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会议、展示展览服务、策划、设计、施工等相关内容。
3.3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独立布展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类似布展业绩。
3.4不允许供应商联合供应。
4. 领取采购文件
4.1请于2020年04月22日至2020 年04 月26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866号C座315室持下列资料领取采购文件。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
(2)供应商材料:
1、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满足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
2、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成交(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管理团队材料复印件(如:团队人员注册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
上述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装订成册。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15日10时00分,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 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本采购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以在以下网站发布的内容为准: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
7.展示方案说明
7.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当日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按顺序对本项目的展示方案向评审委员会进行汇报。
7.2展示方案设计补偿金: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方案成果将获得展示方案补偿,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7.3方案成果要求:
(1)1.A3幅面策划方案文件1式6份,其中正本1份(注明供应商名称),副本5份(不标注供应商名称)。方案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各层流线分析图;
2、至少3种参观动线图及参观时间;
3、各层及各功能分区布展效果图。
(2)电子文档1份,包括多媒体形式(PPT、动画)的方案介绍和所有图纸、文字资料。其中图纸、文字电子文件格式为:“.jpg”、“.dwg”、“.doc”等,以光盘为存贮介质。
8. 其它条款
8.1知识产权
(1)本项目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展示方案均不退回。本项目接收的所有展示方案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2)供应商对参与采购的展示方案享有署名权,经采购人许可后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作品。
(3)采购人可对所有参与响应的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作品。
(4)供应商不得将展示方案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8.2适用法律
本次采购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8.3解释权
解释权:本次采购活动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传真:/
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866号C315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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