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2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及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建设业务管理应用

建设超限运输运行监管系统、违法超限运输执法管理系统、治超指挥调度管理系统、大件运输许可系统、治超综合分析评价系统5个应用系统,以及站级系统、移动端APP,为天津市、区、站三级治超管理人员提供治超日常业务办理、指挥调度、监督指导的工作平台。建设货运源头和固定站以及移动站各路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满足各站点不低于4路视频监控的监控及转发功能,视频应转发至管理平台进行集中存储,视频应具备实时监控、回放监控以及视频转发和接口调用等功能。

(二)建设全市治超数据资源库

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梳理、整合现有治超相关数据,建设全市治超数据资源库,包括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和交换数据库;构建统一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 通过设置部市区共享数据接口、关联系统接口(高速公路入口计重、视频监控等系统,路政运政联网系统)、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接口(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实现部市治超联网系统、各治超业务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

(三)建设软硬件支撑系统

充分利用现有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云平台,新增主机及存储配置,为本项目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保障。

本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应用安全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要求实施。

(四)建设完善外场终端

(1)改造升级现有20座超限站检测站

拆除所有小型车道限高架,架设高清卡口设备,联合公安交警通过标志标线、车道渠化等方式,对不进入检测站的货车按照违反通行禁令处理,并对站内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将称重、照片、视频监控等检测数据接入和实时上传,实现治超相关业务办理。

(2)新建68处非现场检测点

在津蓟、京哈、滨保、荣乌、津石等高速通道的沿线普通国省干线及滨海新区边界线布设非现场检测点,形成全市“中”字形拦截线。主要建设为在公路用地界内设置门架,架设动态称重、视频抓拍、车牌识别等功能一体的检测终端,实现对经过货车重量、尺寸的检测,对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进行取证,并将检测数据接入平台进行管理。设置公路交通提示标牌,提示车辆不得随意变更车道,提醒车辆进入治理超限区域。称重设备两端实施水泥混凝土路面。

(3)新建103处重点货运源头高清卡口

在各区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道路岀入口、或者进入主路的关键节点,建设高清卡口,识别车辆车牌信息,与全路网的违法信息相关联,并上传至本工程所建系统,倒查源头单位责任。

(4)增加移动执法终端设备

为全市新增12套车载移动监测终端、18套手持终端、18套执法记录仪。

(5)设置26处治超执法服务窗口

利用20处超限检测站和6处综合执法窗口资源,设置治超执法服务窗口。配齐指纹仪、高拍仪等执法办公设备,满足治超执法处置的功能。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主要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建设、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2.3计划工期

2020年7月13日至2021年6月30日,共353日历天。(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市平台建设,并接入原有非现场点位及高速出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完成20座治超站改造并接入;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非现场点位、高清卡口并接入;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为试运营阶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为竣工验收阶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其中一项: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下列业绩:(1)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包含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的公路工程机电项目的设计业绩,(2)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包含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的公路工程机电项目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投标人,由于在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已不能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被投标人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历次发布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为准)且在整改期限有效期内的,不得参与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6)总承包单位(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下同)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19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若为非联合体投标,则以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还须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将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tjbd302@163.com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受疫情影响暂时不接受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不少于六十日,地点为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开标场所,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三日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7.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邮政编码:

300170

邮政编码:

300171

联系人:

林时金

联系人:

刘工

电话:

********

电话:

186*****339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tjbd302@163.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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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0 年4月21日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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