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尚好非标门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招标公告

好尚好非标门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招标公告


江西好尚好非标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好尚好非标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1日-2019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柴桑区江州大道新一中旁

邮编:31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西好尚好非标门建设项目

赤湖工业园

江西好尚好工贸有限公司

江西好尚好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赤湖工业园兴业大道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中心地理位置坐标:N29°46′17.268′′,E115°44′8.535′′。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租赁九江家苑置业有限公司共3100m2,形成年产10000樘非标门项目规模。

(一)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

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 处理的原则合理设计雨水管网、废水管网。项目产生的废水为水帘喷漆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水帘雾自带水循环装置,水循环装置下层设置循环水槽。项目喷漆产生的漆雾采用水帘吸附漆雾的净化处理方式处理,水帘雾自带水循环装置,水循环装置下层设置循环水槽,循环水池中的水循环使用,无需更换,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赤湖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通过园区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最终排入长江。

(二)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

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热风炉烟气,焊接烟尘,金属粉尘及喷塑粉尘,热压胶合、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漆雾和VOCs)。热风炉烟气通过8m高排气筒(1#)外排,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冲孔、剪板、锯角等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胶合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均为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和金属粉尘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胶合工序产生的VOCs废气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中《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从严执行)。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漆雾和VOCs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高效过滤器+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2#)外排,其中漆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废气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中《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中“其他行业”VOCs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及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从严执行)。

(三)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墙体衰减后,厂界东、南、西、北面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营运期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规范贮运管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项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2013年)。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金属边角料、废塑粉、废滤芯、废包装桶等一般固体废物,废漆渣、成膜槽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以及光催化废灯管等危废,员工生活垃圾等。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塑粉、废包装桶和废滤芯厂家回收利用;废漆渣、成膜槽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光催化废灯管统一收集交由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清洁生产

选择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降低物耗、能耗,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禁止采用落后的属淘汰类的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

(六)信息公开要求。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信息公开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七)排污口规范要求

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

(八)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0144t/a,氨氮≤0.00192t/a,TP≤0.00024t/a,TN≤0.0048t/a,SO2≤0.0036t/a,NO2≤0.0168t/a。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 非标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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