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期)建设招标公告


鹤壁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KGG-05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鹤壁市
一、招标条件
本鹤壁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KGG-05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直接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其他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其他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4月21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04月26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7日0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7日0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关于鹤壁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期)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鹤壁市经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鹤壁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期)建设项目
采购内容:依据公安部下发的《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指南》的具体要求,面向平安鹤壁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的特定需求,开展“鹤壁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期)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鹤壁市市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预算:约4537.42万元。
二、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包括公安检查站治安管控系统、智慧街面巡防治安管控系统、智慧安防小区管控系统、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治安管控系统、智慧内保系统、公交智慧防控系统、大型活动安保系统、社会治安防控智慧应用APP、治安管理信息应用门户和社会治安防控实战应用系统,大数据平台和统一服务平台,及相关配套支撑的人车证核验、X光机、人脸识别摄像头、门禁、显示屏、服务器等硬件设备。
三、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鹤壁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期)建设项目,涉及到公安业务相关的众多敏感信息,所处理的大数据涉及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重大安全稳定问题,并且应用场景具有特定性,不宜采用向社会公开的方式采购。
2、鹤壁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期)建设项目 是全国范围开展试点的新型立体化防控手段,创新性强、专业性要求高。该项目不是单一的信息系统建设,而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化工程,包含众多子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具有高度的耦合性和协同性,工程技术复杂、体系标准较高。同时,随着“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达标城市”测评工作临近,鹤壁市作为全国公安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试点建设城市,建设时间特别紧、任务特别重。
3、社会安全风险感知与防控大数据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国家工程实验室)牵头组织技术团队,配合公安部防控办编制形成了全国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系列纲领性和指导性文件,牵头开展了部级防控体系相关业务系统的总体规划论证和建设,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多个城市落地开展了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实施。国家工程实验室所依托的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是我国社会安全行业的国家队,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领域具有成熟的技术和丰富的经验,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均具有相应的能力。
目前为止,国内具有相关工程建设经验的企业只有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所以提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双园路11号
五、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唯一供应商”的情形,理由如下:
一、鹤壁市作为首批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试点城市,公安部要求抓紧完成项目建设并接受评测小组考核,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对项目建设单位专业能力要求极高。
二、鹤壁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期)建设项目所处理的数据涉及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重大社会安全稳定问题,具有高度敏感性。
三、鹤壁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期)建设项目包含众多子系统,工程技术复杂、业务专业性强、体系标准较高,参照国内其他省市已有标准和同类案例,便于部省市数据同步,对建设单位提出较高要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确定。
论证专家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翟金忠
市人行
高工
2
赵文俊
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3
王云波
市公安局
高工
4
王长征
评审中心
主任
5
朱鹏伟
投资集团
高工
六、公示期限
2020年4月21日至2020年4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其他供应商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申请不再受理。
七、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联系人:李响   电话:186*****335
地址: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帆旗大厦A座18楼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    电话:188*****160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帆旗大厦A座18楼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市经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帆旗大厦A座16楼1612房间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详见其他内容。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鹤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帆旗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李伟
电话:188*****1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鹤壁市经开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南海路帆旗大厦A座16楼1602室
联系人:梁耀林
电话:159*****972
电子邮件:hbsjkgcgl@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控 社会治安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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