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征集非必须招标项目临时合格供方库单位的公告
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征集非必须招标项目临时合格供方库单位的公告
重庆高速集团拟建立部分业务临时非必须招标项目合格供方库,现诚邀满足条件的单位申请入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供方库内容
序号 | 合格供方库类别 | 入库单位数量 |
01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类 | ≥3家 |
02 | 码头结构智能化检测类 | ≥4家 |
03 | 房屋建筑(装修)监理类 | ≥4家 |
二、申请入库资格要求
(一)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015年1月1日至今(以获得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2个及以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码头结构智能化检测科研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事业单位可利用下设独资或控股公司资质参与投标,但需提交能证明其组织关系的证明材料。)
3.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及以上省部级及以上港航工程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明确为国家部委、省及直辖市科技厅(委员会/局)、教育厅(委员会/局)、交通厅(委员会/局)批准的科研项目。)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房屋建筑(装修)监理类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1个及以上房屋建筑(含装修)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申请入库材料要求
(一)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三)企业资质证明(扫描件)
(四)业绩证明(合同及批复扫描件)
(五)企业征信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六)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请入库注意事项
(一)申请入库单位符合资格条件可进行申请;对存在不良行为被联合惩戒的单位申请将被拒绝。
(二)申请入库单位登陆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招投标系统(http://43.240.249.109:8081)注册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业绩时间以委托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四) 入库申请单位须于2020年4月24日之前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另行通知除外)。
五、其他事项
入库申请单位提供的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禁止其参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其它业务。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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