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岩镇财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洪岩镇财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乐平市洪岩镇财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 乐 招字[2011]056号
一、乐平市洪岩镇财政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该工程项目施工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招标工程的概况:
1、工程总投资约 160万元,本工程投资约人民币160 万元。
2、工程项目地址:乐平市洪岩镇。
3、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三、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标段,招标范围:本工程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四、投标(报名)人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施工企业。
2、外埠来赣施工企业应于2008年01月01日前在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并提供本工程单项备案手续。
3、企业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拟派注册建造师应具备 工民建贰级及以上 资质。
5、拟派注册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五大员”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职工,且“五大员”必须持证上岗。
6、中国行政区范围内无违规、违纪及不良记录,信用良好的施工企业。
凡符合以上资格条件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本工程将通过资格后审方式选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证书及业绩材料:
投标报名人须提交下列有关原始证件及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⑴单位介绍信;⑵营业执照;⑶资质证书;⑷安全生产许可证;⑸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⑹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证书及本人身份证;⑻拟派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本人身份证;⑼“五大员”岗位证书及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⑽投标人应提供2009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工程省优业绩壹个。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省优业绩证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材料三项中的任意两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上述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并取消三年内在本市参加投标活动资格。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或履约)保证金。
六、有关项目招标其他事宜:
1、本工程采用2010年新评标办法示范格式文本(实行网上投标申请、电子化招投标)。
2、中标人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请实时关注网上公告内容,在截止时间前及时下载招标相关资料文件,提交疑问。
4、请投标人持单位介绍信自行去共友公司购买网上招标系统身份证锁。
5、软件系统操作的技术咨询可联系江西共友软件公司。
电话:****-*******/59/60
七、投标申请(报名)网址、时间
代理机构:江西方正工程监理造价咨询公司 彭先生 138*****707
招标单位:乐平市财政局
联系人:注先生 联系电话:13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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