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司前镇三益村(三多砖厂)项目区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司前镇三益村(三多砖厂)项目区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以新农农〔2020〕23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由司前镇人民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门市司前镇三益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三益村,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设规模为99.15 亩,建设内容主要有:拆旧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土地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2.3本项目概算投资为570.4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471.77万元,设备购置费1.28万元。
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本项目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设1个合同段。招标范围及内容为完成江门市新会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司前镇三益村(三多砖厂)项目区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勘察内容:完成本工程的勘察工作,主要是地形测量以及正射影像航空摄影,不含地质勘探。
(2)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测、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3)施工内容: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标志牌建设及试验检测(包含但不限于防渗实验、土壤化验、抽芯检测)、试运行、工程设备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编制竣工图等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并通过竣工验收取得相关证书。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
2.5进度要求:
总工期: 105 日历天
(1) 勘察设计工期: 15 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勘察设计方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报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不计算。
(2)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且必须在2020年6月25日前完成施工建设内容。
2.6质量标准:
(1)勘察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满足施工图设计技术及招标人的要求。
(2)设计质量标准:按照《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指南(试行)》、《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设计编制指南(试行)》及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来执行。最终以通过专家论证或委托方审查验收为准。
(3)施工质量标准:水田垦造工程需符合《广东省垦造水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和《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质量验收标准》等最新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要求。
2.7其他配套设施工程需符合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
2.8竣工实际利用现状地类需符合《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和《广东省垦造水田建设标准(试行)》等最新标准认定的水田地类,并验收合格。
3.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或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及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通过终审的企业,并出示打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有效通过终审页面截图。
注:①由于国家机构改革,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2019年12月31日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新规定出台前,对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单位资质暂不作强制要求,原有规划资质可作参考”;
②根据中国土地学会于2019年5月13日,发布的《关于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工作的公告》“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以及到期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续认定工作”,本项目投标单位的土地规划机构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9年5月13日之后届满,视为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③本项目投标单位若提供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在本项目投标截至日已届满的,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文件,以证明资质证书仍然有效。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土地规划乙级(或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报名。
3.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资质情况和驻粤技术管理人员情况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5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土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
(2)勘察测量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
(3)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的精神,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我省执业,故不接受外省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为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3.6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拟投入上述人员在对应单位中近三个月(2019年11 月至2020年 1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上述人员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7财务要求: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
3.8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等。
(2)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http://xypt.mwr.gov.cn/)失信黑名单、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http://rcpu.cwun.org/)失信黑名单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4.1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到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地址: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地址:振兴二路73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4.2 需提交的资料:
(1)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2) 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3) 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 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6) 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已公示的网页截图和已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注册备案公示的网页截图。
(7) 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提供近3年(2016、2017、2018年度)经审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8) 设计负责人的国土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9) 勘察测量负责人的注册测绘师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0) (联合体施工方)施工负责人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11)(联合体施工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及第二代身份证,每人在本项目中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且投标登记与投标时必须一致。
(12) 投标申请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所投入人员均提供近三个月(2019年11 月至2020年 1月)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
(13) 省外企业还须提供《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页打印件》。
【注:1、投标申请人应按要求提交以上报名资料(A4纸进行复印)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核查(含第二代身份证)。投标申请人应编制报名资料的封面并装订成册,每页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成员盖公章外,其他资料均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2、投标申请人应对以上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3、报名所提交的人员及资料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5.踏勘现场
成功登记的投标单位在登记截止后二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人员提供资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本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必须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地点及施工难度等情况及相关事宜,并经招标人确认,由招标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才能成为有效投标单位,期间发生任何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如下:
开标时间: 2020年5月13日上午10时00分
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分中心7楼开标室(地址:新会区行政服务中心七楼开标室,地址:振兴二路73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8. 投标经济补偿
8.1 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申请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8.2 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申请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申请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9.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门市新会区司前镇镇前路5-1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828
招标代理:广东国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江海区金星路166号112
联 系 人:莫工 联系电话:****-*******
2020年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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