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流域水质双向生态补偿、纳管污水第三方取样服务招标公告

2020年流域水质双向生态补偿、纳管污水第三方取样服务招标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对2020年流域水质双向生态补偿和纳管污水第三方取样服务采购项目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本次计划采购2家有资质第三方监测机构,采购项目总预算价10万元,开展2020年镇街流域水质双向生态奖惩、污水管网水质考核采测分离第三方取样服务。

二、资格条件

第三方监测机构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国家或浙江省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证书;

3、义乌市内的监测机构相关资质证书及环境监测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采购程序

1、报名:报价单位应于2020年4月28日14:00前将询价文件密封(盖单位公章)送交到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义乌市宾王路378号B座505室),报价单位应以整个采购项目总报价为询价价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年4月28日14:30,义乌市宾王路378号B座510室。

3、审查确认:局招标工作小组负责资格条件审查,报价最低两家单位入围,入围两家单位共同承担本次采购服务项目的一半业务,中标价格采用入围单位最低报价,如报价第二低的入围单位有放弃等情况,按报价数额高低顺延选取。

4、公示:确定两家第三方予以公示(局网站)。

5、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6、服务合同期间,如未出现投诉或重大责任事故的,服务期限可顺延第二年。

四、纪律监督

本次询价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监测机构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询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咨询监督电话:****-********

附件: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2020年流域水质双向生态补偿、纳管污水第三方取样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采购文件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2020年4月20日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2020年流域水质双向生态补偿、纳管污水第三方取样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HB*******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2020年4月20日

技 术 要 求

一、服务采购项目

因工作需要,2020年我局拟开展以下两项监测事项。

1、全市24条河道各镇(街道)52个交接断面水质奖惩考核采测分离第三方取样,每月一次共计12次。

3、全市污水管网60个点位水质考核采测分离第三方取样,每月晴、雨天污水管网内水质取样,原则上共计24次。

具体名单详见下表1和表2。

表1:24条河道各镇(街道)交接断面一览表


序号

断面名称

序号

断面名称

1

义东桥

27

铜溪(畈田)

2

兴中桥

28

铜溪(翁村)

3

塔下洲

29

铜溪(入江口)

4

杨宅

30

环溪(塘边)

5

候芹渡

31

环溪(雅端)

6

低田

32

环溪(入江口)

7

南江(画坞坑)

33

吴溪(光明)

8

南江(南江桥)

34

吴溪(入江口)

9

洪巡溪(石斛桥)

35

缸窑溪(入江口)

10

大陈江(龙潭)

36

航慈溪(斯村)

11

前溪(入江口)

37

航慈溪(西楼)

12

后溪(白岸头)

38

航慈溪(入江口)

13

东青溪 (中山背)

39

洪巡溪(溪坦)

14

东青溪(入江口)

40

大陈江(邢宅)

15

六都溪(木城)

41

东青溪(东陶)

16

六都溪(下田)

42

东青溪(里宅)

17

六都溪(入江口)

43

东青溪(上西陶)

18

洪溪(城北路)

44

香溪(官清畈西)

19

洪溪(入江口)

45

吴溪(团力)

20

青口溪(入江口)

46

吴溪(下庄)

21

鲇溪(入江口)

47

大陈江(朗村畈)

22

赤塘溪(入江口)

48

香溪(官清畈东)

23

城东河(楼店)

49

香溪(入江口)

24

城西河(农贸城)

50

杨村溪(留雅)

25

城中河(建设二村)

51

杨村溪(入江口)

26

城南河(入江口)

52

石溪(入江口)

表2义乌市污水管网60个监测点位一览表

序号

镇街

考核点位

序号

镇街

考核点位

1

大 陈 镇

楂林支管(春林村口污水井)

31

城西街道

铜溪总管(流村村口)污水井

2

贝克曼支管(联运桥污水井)

32

香溪路(殿口村后导洪口)

3

金山支管(稠大线桥头污水井)

33

官清畈(家具市场二期门口)污水井

4

苏 溪 镇

刑宅支管(滴水岩加油站对面污水井)

34

北苑街道

西城路与新科路(留雅)污水井

5

联合同春支管(郎村畈断面污水井)

35

机场路消防大队门口污水井

6

中山背支管(东青溪泄压点)

36

北苑雪峰路雪峰公园东侧污水井

7

六都溪支管(木城村口污水井)

37

春华路现代花园门口污水井

8

东陶支管(东陶村口泄压点)

38

北苑商贸中心广场北苑路污水井

9

廿三里街道

埠头支管(东新村污水井)

39

丹溪路(易开盖边)污水井

10

华盛路(木兰坊)污水井

40

铁西路建设二村污水井

11

武岩北路与后溪交叉口污水井

41

汽车城(溪坦断面)污水井

12

下朱宅(东方红大桥上游污水井)

42

后宅街道

陈宅(义浦二线)污水井

13

福田街道

尚经工业区支管(云星彩印)污水井

43

深塘下村头污水井

14

福田街道办事处福田路污水井

44

全备(商城大道)污水井

15

十里牌支管诚信大道污水井

45

上 溪 镇

富塘下主干管污水井

16

罗店支管(诚信大道杏园村口污水井)

46

工业区三期支管

(苦竹塘村麦乐食品厂门口)污水井

17

稠城街道

稠州路与化工路交叉口污水井

47

3和4号支管汇总(和平村口)污水井

18

南门街(银泰伊美店)污水井

48

义 亭 镇

镇区医院西侧(供电所东侧)污水井

19

城南河(龙湖酒店对面绿化侧)污水井

49

姑塘二期支管(景阳岗农庄)污水井

20

江东街道

商博路与江东路交叉口(现代城对面)污水井

50

缸窑溪支管(前屋)污水井

21

经发大桥桥头污水井

51

老铁路桥洞下南侧(国贸大道)污水井

22

江东义东路(三溪堂)污水井

52

佛 堂 镇

倍磊一、二、三村(污水厂进口)污水井

23

江东东苑路(后张43栋)污水井

53

江滨一期(吴溪桥头右侧)污水井

24

香溪路(江南村村口)污水井

54

鲁雅(吴溪桥头)污水井

25

新科路(壹峰书院对面)污水井

55

王宅跨江导洪口上游

26

稠江街道

稠州西路81巷(南方联对面)污水井

56

伏虎桥左侧污水井

27

下金村村口污水井

57

小江滩(伏虎桥)污水井

28

崇德路与西江路交叉口污水井

58

赤 岸 镇

飞风路(澳升拉链门口)污水井

29

官塘下(象山工业区)污水井

59

华川报国路污水井

30

新科路与戚继光路

(稠江街道南侧)污水井

60

赤岸桥桥头污水井

二、主要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每月底编制下月采样实施方案,包括人员、分组、路线、样品采集、保存、交接、质控等,报经采购人审定。采样时间随机下达,中标单位在接到任务指令后2-3个小时内完成全部采样任务,交送到指定地点。

2、中标单位需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车辆和相关人员。根据取样任务要求合理分组,一般应不小于5组(每家单位各承担50%采样任务),每组均需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车辆,每组需配备二名以上取样人员,取样人员要有对应项目上岗证。

三、主要技术要求

1、采样按《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任务作业指导书》(环办监测函[2017]249号)规定的技术要求执行。

2、采样时根据任务实际需要增加平行样、现场空白样。

3、采样人员必须对断面现场及周边情况进行拍照记录,至少包括断面所在地点图,断面上游图,断面下游图。同时需对采样过程进行拍照记录,内容应包含采样人员在采水、装瓶、封口、贴标签等现场各项操作,拍摄过程照片需同步上传指定微信群。

4、采样记录应规范完整填写,遇到特殊、紧急情况需及时上报采购人,在采购人的指导下完成取样工作,并应记录相关过程。

商 务 要 求

一、提交资料要求(一式五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实验室资质认定》(CMA)证书复印件等。

3、投入设备、车辆、持有上岗证的采样人员清单,不少于5组。

4、请报本次采购服务所需的总费用(本次采购2家有资质第三方监测机构,每家承担本次采购一半业务)。

二、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总预算价1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价的无效。本次拟采购2家有资质第三方监测机构,总报价最低两家单位入围,入围两家单位共同承担本次采购服务项目的一半业务,中标价格采用入围单位最低总报价。如报价第二低单位有放弃等情况,按报价数额高低顺延选取。最低价入围单位放弃,本次询价招标作废,最低价入围单位放弃将被列入我局采购招标黑名单。

三、监督和考核

1、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对监测结果未造成影响的,中标人应立即进行整改;对监测结果造成影响的,中标人应采取重新取样等措施消除影响;对监测结果造成严重影响的或屡教不改的,采购人可以中止合同,并列入我局采购招标黑名单。

2、服务合同期间,如未出现投诉或重大责任事故的,服务期限可顺延第二年。

四、付款方式

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比例,采购人原则上按季度支付合同金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第三方 污水 生态补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