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设备招标公告
舞台设备招标公告
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函
ZJZC-(2011)专询字第25号
各供应商:
我中心接受镇江市文化馆的委托,就其舞台设备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于2011年12月14日上午11:30前将报价函报到我中心(同时提交相应数量的保证金)。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的具体需求,合理填报各项价格,编制规范的报价函(所有价格均只能作一次性报价,提交后不得更改,评标采取在满足本询价文件相关资质、技术、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同时各供应商应作出明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并对贵单位如确定成交后最快交付使用时间作出明确承诺,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报送地址:镇江市新广电大厦裙楼3楼306室(采购一部)
联系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蔡培
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 号:****************0
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2月8日
询价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二、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舞台设备
2、技术参数如下:
器材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无线手持话筒 UHF-R无线系统集成自动频率选择、发射机同步和智能菜单系统等实用功能,可以灵活快速地进行设置安装。 60MHz的带宽具有2400个可用频率。拥有最先进的功能和可控性,包含位图式背光LCD显示屏、红外自动发射机同步和可切换的射频功率, 具备频率和功率锁定功能。射频传输频率范围480-900MHZ音频频率响应40-18000HZ(+1DB -3DB)射频灵敏度-107DBM 12DB信噪比,-102DBM 30DB信噪比双通道无线系统。工作范围典型条件(无干扰)直线距离150米,动态范围>105DB A权重,系统失真(参考值±45 kHz偏差,1 kHz音频): <0.3%总谐波失真(典型值)。话筒适用于舞台专业领唱于和声,采用超心形拾音模式,接收机可级联。传感器类型是动圈。咪头频率响应50-16000HZ,灵敏度(1KHz)-51,5 dBV/Pa / 2,7 mV/Pa一拖二。每套2只话筒。 1套
无线纽扣话筒 无线领夹式话筒,传输/接收频率个数 1600个,降噪器HDX频率响应(话筒)80-18000 Hz信噪比> 115 dB(A) THD, 总谐波失真< 0,9 %音频输出电平(平衡)XLR: +18 dBu max音频输出电平(非平衡)Jack: +12 dBu m接收机无音频压缩扩展功能。传感器;话筒头拾取特征全向、 机架式接收机、 领夹式话筒 (全向)单发双收,每套一只话筒。 4套
耳挂咪头 适用于演员的现场演出和录音,高质量头戴式话筒,全向指向,电容咪头可根据个人条件自由调节头带的设计易于佩戴极细的话筒(底部直径1.1mm)可放置左右两边,频率范围40-20000 Hz灵敏度:1 kHz)1.8 mV/Pa最大声压级(1 kHz):145 dB左右(耳挂咪头与无线纽扣话筒接收机配套) 4套
天线放大器 UHF有源指向型天线,宽频范围500—900MH2,Gain Switch at 3 dB: –2, +1.5 dB Gain Switch at 10 dB: –1 dB, +3.0 dB 2片
天线分配器 有源天线/功率分配系统,5路、宽频UHF(500-900 MHz),支持内部开关电源。 1台
相位仪 信号发生器脉冲频率:1Hz输出电平:0到1V输出负载阻抗:1KΩ到无穷大.信号接收器输入阻抗(MIC):1KΩ输入阻抗(Line):10KΩ输入电平(MIC):10mV-1V输入电平(Line):0.5V到50V 1只
话筒架 高架 4付
注:1、质量要求:货物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检验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及企业标准。
2、以上对设备技术参数及性能的描述仅作参考,是为了便于供应商理解采购人对设备的功能及性能需求,不能理解为唯一设定,只要优(或至少相当)于功能要求或虽有细微偏离但不影响采购人实际使用功能和效果的,均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须在报价函中列明设备的具体配置和详细技术参数。
3、另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无限放大器须与话筒兼容。
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设备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安装整合。
三、服务要求:
(1)设备须提供一年免费质保。
(2)供货时需提供产品供应渠道说明或提供产品代理授权证明。
四、保证金:
供应商提交报价函时需以人民币交纳报价金额5%的保证金(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以汇票、电汇、现金解款凭证或支票形式交纳,单独小信封密封(书写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盖章),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其报价无效。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金的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1个月,不计利息;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付款方式:
1、设备安装完成经验收合同后支付100%合同款;
六、货物交付:
1、供应商须承诺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报价书中注明具体的交货期);
2、供应商须注明本次报价的有效期限(从报价截止日算起)为30天;
3、供货时需提供设备的报关单(如果有)。
七、签订合同:
确定成交人后,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具体合同格式见P8-9页。
八、供货及资金结算:
采购中心收到采购人的项目资金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供应商据此正式履行其义务。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凭采购人的验收合格回执、合同款支付申请表(格式见P10-11页)及供应商发票复印件(发票原件提交给采购人,采购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原件已收”字样)到采购中心办理相关资金结算手续。
九、报价函填报格式及要求:
1、按照 “报价一览表”提供的格式填写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总报价为货物到达至验收合格发生的全部费用,总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作变更;
2、报价函中必须提供货物的配置清单及详细的技术资料(可提供厂商的相关产品介绍);
3、报价函中应提供货物的相关质检证明;
4、报价函中必须注明货物的具体交货期及安装调试期;
5、报价函中必须按照项目服务要求提供相应的质保承诺及服务承诺;
6、报价函中必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报价函中必须提供供应商银行账户信息;
8、所有资料装袋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封面、报价一览表及服务承诺也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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