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辆公务用车转让项目招标公告

【交易公告】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辆公务用车转让项目招标公告

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辆公务用车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GXCQJY20-107

项目名称

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辆公务用车转让项目

挂牌日期

2020年04月21日-2020年04月26日

挂牌价格

8100元

转让标的情况

转让方

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

南宁市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详细情况

资产概况




本次转让车辆为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辆公务用车。车辆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车辆信息详见车辆明细表。




特别提示:


1、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本次车辆以现状转让和交付,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原车主单位以及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转让前的违章罚款、管理费、税费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4、本次转让车辆设置受让保证金和过户保证金,竞得标的后受让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


5、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辆漏气、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无法行驶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分及备品损失、缺失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与数据有出入,不予退还,成交价不作调整。


6、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


7、车辆发动机的供应机油管已堵塞无法正常供应机油至发动机而造成发动机有异响、动力不足而无法正常行驶。


8、车辆展示时间: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6日。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交易所查阅。






车辆明细表
停车地址:江南区友谊路21-2号院内


序号


车辆号牌号码


品牌型号


载客人数


变速箱


排量
(L)


初次登
记日期


年检有效期


保险有效期


表显里程
(公里)


挂牌价格(元)


保证金(元)


GXCQJY20-107


桂AM2679


帕萨特SVW7183LJi


5


手自一体


1.8


2006/4/11


2020/4


2020/4


168109


8100


5000


受让保证金

5000元

标的企业情况

企业类型

\

经营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人民币\万元

注册地

\

人员情况

\

转让形式

\


标的企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转让标的企业评估数据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评估基准日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资产总计

\

流动负债

\

负债总计

\

净 资 产

\

中介机构

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

\

评估机构

\

产权转让行为的上级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文件号

南国资批〔2019〕152号

批复内容

同意

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账面值(万元)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评估结果(万元)

0.81

\

0.81

评估基准日

2019年12月11日

核准或备案日期

\

有效期截止日

\

核准或备案编号

\

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条件极对受让方的基本要求

挂牌价格(元)


81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受让方须于2020年4月30日15:00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所账户(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5%收取),并在淘宝线上支付成交价款1%的软件服务费至阿里拍卖平台(若受让方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淘宝平台将锁定竞拍保证金直至受让方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交易所查到相应款项后,受让方于2020年5月11日9:00-11:30到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竞买人承诺书》,之后到车辆停放地址办理相关提车手续,且按《竞价须知》规定于2020年5月22日前自行办理过户。
2.本次交易款项按照公告规定账户结算。


3. 意向受让方应在网络竞价页面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保证金。


4. 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还应对车辆过户、办证所涉及的税、费、转入地的车辆入籍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事先了解,因不了解相关规定而参加受让的,其责任由受让方自负,交易所不予退款和退车。车辆落户地车辆管理部门要求非本辖区居民办理过户手续须提交本辖区居住证的,请受让方务必提前办理;受让方为法人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车辆管理部门对受让方有其他资格要求的,从其规定。


5.受让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车辆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车管所受理双方车辆过户申请当日,视为车辆权属已经完成转让。


6.受让方提车后,若因车辆本身原因(受让方提车后责任除外)或原车主单位或车管部门原因,经车管部门书面确认无法办理过户或提档手续的,可以办理退车手续,交易所仅将已收取的保证金、产权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交易所及原车主单位不承担受让方参与竞买和提车后产生的各项其他费用。车辆一旦完成过户手续,则不接受任何退车要求。


受让方资格条件


1.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交易方式

无合格意向方


挂牌终止


有合格且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竞价


受让申请方式



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须知》及网络竞价页面提示,使用淘宝账户(经支付宝实名认证)进行报名和参与竞买。

受让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

受让申请所需


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身份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竞租保证金处置方式

交纳账户

户 名: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4500 1604 5690 5070 0550

开户行:建设银行南宁市南湖桥支行

交纳时间及其他约定

交纳金额(元)


5000


交纳截止时间


详见网络竞价页面


交纳注意事项


1.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保证金不计利息。不支持现金交纳。


2.意向受让方参与网络竞价须交纳受让保证金,受让保证金详见《车辆明细表》,受让保证金交纳按照网络竞价页面提示通过网上支付,不接受线下或现场交纳受让保证金。


3.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受让保证金用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的,由淘宝系统实时自动解冻恢复余额;非用支付宝账户余额支付的,由淘宝系统在3日内按原交纳途径退还,冻结及退款期间不计利息。


4. 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退保相关材料后,由交易所根据《竞买人承诺书》留下的账户信息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南宁市南湖桥支行



账号


4500 1604 5690 5070 0550



温馨提示:


1.以上账户仅限交纳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


2.请在交款用途上注明:“GXCQJY20-107” 项目,如因填写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保证


事项


1.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淘宝账户足额交纳受让保证金。


2.受让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或不履行上述文件规定义务的,受让保证金不予退回。


3.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所收到退保相关材料后,由交易所根据《竞买人承诺书》留下的账户信息退还,期间不计利息。


处置


方法


1.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依据交易合同约定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交易价款。


2.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其在申请受让、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6)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7)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8)交易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0)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受让方、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交易所有权在其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转至转让方进行处置。


其他


淘宝链接:


*******.courtTabs.2.********SdQkvX&user_id=********44&qq-pf-to=pcqq.c2c">https://zc-paimai.taobao.com/zc/zc_notice.htm?spm=a219w.*******.courtTabs.2.********SdQkvX&user_id=********44&qq-pf-to=pcqq.c2c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南宁市邕宁区八鲤路330号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蒲庙造纸厂生产车间办公楼二楼1号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邓志豪


注册资本


6000万人民币


经济类型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F


经营规模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类型


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


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一辆公务用车的批复


批准文号


南国资批〔2019〕152号


批准日期


2019年9月12日



三、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20年3月17日


评估基准日


2019年12月11日


评估报告文号


中通评报字[2019]31016号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万元)


0.81


账面净值(万元)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需亲自查看标的,标的状况以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对标的进行谨慎地选择,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2、本次车辆以现状转让和交付,受让方提车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车辆损失、维修费用及其他责任和损失均由受让方完全承担,原车主单位以及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转让前的违章罚款、管理费、税费等由转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4、本次转让车辆设置受让保证金和过户保证金,竞得标的后受让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


5、由于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辆漏气、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无法行驶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部分及备品损失、缺失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与数据有出入,不予退还,成交价不作调整。


6、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并承担全部税费。


7、车辆发动机的供应机油管已堵塞无法正常供应机油至发动机而造成发动机有异响、动力不足而无法正常行驶。


8、车辆展示时间: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6日。


联系方式

交易场所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联 系 人

蒋先生

联系电话

180*****742****-*******

传真

****-*******




标签: 转让 公务用车 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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