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二焦)总承包招标公告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二焦)总承包招标公告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二焦)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二焦),招标人为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竣工验收进行总承包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焦化厂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拟为柳钢二焦120孔JN60-6型顶装焦炉(两根烟囱)配建1套烟道气净化装置,对烟道气SO2、NOx、颗粒物、烟羽等大气主要污染物进行净化治理(简称“四脱”)。项目要求采用“SDS(脱硫)+中低温SCR(以下简称“SCR”)(脱硝)+余热回收”工艺。项目投产后,在烟气O2含量≤8%的情况下,烟道气SO2≤30mg/Nm3、NOx≤150mg/Nm3、颗粒物≤10mg/Nm3、NH3(逃逸)≤3 ppm(约2.28mg/Nm3)。

要求工期: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进度以合同约定为准。

2.2 招标范围:项目工程采用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相关资料、技术要求及工程范围,完成初步设计、施工设计、设备材料(含工辅料等)采购、建筑(含建筑地下基础及详勘、桩基工程、界区内地坪、道路、建设垃圾处置等)与安装工程施工、培训、调试、投料试车、缺陷整改、性能考核与工程验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程业务;并对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防雷、资产清册及资料归档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一级资质,或者仅具备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可从事相应工程总承包业务),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在工程设计、施工分包过程中,应事先征求业主方同意,拟邀请的合格设计、施工承包人需经业主方审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业主方推荐的设计、施工承包人,业主方对设计、施工分包结果有否决权。本招标项目投标人不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2 业绩要求: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2项正常运行半年以上SCR法烟气脱硝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3.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项正常运行半年以上SCR法烟气脱硝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3.3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3.3.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2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近3个月(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4 诚信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9日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5:30)。

4.2 发售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7室柳钢项目部。

4.3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以在线方式提交所有报名资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州分公司邮箱:huachunliuzhou@163.com。

4.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足额缴纳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钢项目部,或以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柳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柳州分行

银行账号:****************7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2020年5月19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六楼602会议室,2020年5月19日9时30分为投标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监督部门及电话:

审计法务部(联系电话:****-*******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01b92a********5be3fd70" target="_blank">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北雀路117号

地址: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钢经销大楼五楼507室

联系人:李萍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电话:****-*******


电子邮件:huachunliuzhou@163.com


2020年4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脱硫脱硝 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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