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耕地质量保护站取土化验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淮安市淮阴区耕地质量保护站取土化验服务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淮安市淮阴区耕地质量保护站的委托,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取土化验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取土化验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AZC-********28-HY

二、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本项目为取土化验服务采购,共分两个标段。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两个标段磋商,但同一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段,供应商在已被确定为一标段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可继续参加后续项目评审,但不参与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

2、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21万元;

一标段采购预算价为11万元(项目编号:HAZC-********28-001-HY);

二标段采购预算价为10万元(项目编号:HAZC-********28-002-HY)。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2019年11月-2020年4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六个月内(2019年11月-2020年4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2019年11月份以来供应商为其办理的社保证明。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报名期限、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8日

2、文件下载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如果未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变动或修改,而供应商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磋商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5月9日上午9时00分

2、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响应文件是指制作本响应文件时使用的CA锁、响应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

六、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20年5月9日上午9时00分

2、磋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二楼开标二室

3、磋商方式: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开评标系统网上磋商

七、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其他事项

1、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一标段贰仟贰佰元整,二标段贰仟元整,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并在磋商前到304室(财务室)盖章确认。(保证金交纳方式:自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淮阴支行

开户账号:****************0

缴纳时须注明项目编号(HAZC-********28-HY)及用途(磋商保证金),以便财务查账确认到账情况。 财务室电话: ****-******** 杨会计

2、履约保证金:

(1)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范围内,其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提交成交金额4%的履约保证金。本次文件中涉及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均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

(3)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王英电话:139*****092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香江路西首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崔茜 电话:159*****001

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吴祯 电话:183*****699

联系地址:淮安市淮阴区黄河花园小区16-2-301室

邮编:223001

3、财政监督部门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区政府923室西)

联系人:张林 电话:****-********

十、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请供应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供应商确认参加本项目磋商的,在磋商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磋商。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2020年4月22日

附件:4.22取土化验服务采购项目.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验 保护 耕地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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