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招标公告
政府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招标公告
格尔木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格尔木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不断充实调整专家库资源,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质量,促进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高效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格尔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专业类型
(一)货物类
1、通用设备:(1)一般电器设备(摄影、摄像器材、电视机、录像机、通讯器材、吸尘器、碎纸机、空气调节设备、其他电器设备);(2)办公自动化设备(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仪、扫描仪、刻录机、UPS电源);(3)办公家具(办公家具、宿舍家具、床上用品);(4)机动车辆(轿车、越野车、旅行车、大客车、摩托车、专用等其他车辆)。
2、专业设备:(1)锅炉及配套设备;(2)网络设备及专业软件;(3)医疗设备及器械、器材等; (4)安保、交通监控设备;(5)消防、警用器材及设备;(6)环保设备、器材及道路清扫设备;(7)教学科研设备及器材;(8)广播、电视专用设备;(9)文艺、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及器材;(10)体育设备;(11)救灾、抗灾、防汛、储备等物资和设备;(12) (13)通讯设备;水利、气象研究专用设备;(14)无线电防震、防雷、地质勘查专用设备;(15)实验室设备。
3、公务制装。
4、农药及农机具等。
(二)工程类。系统集成、网络工程。
(三)服务类。(1)车辆保险;(2)其他服务。
二、应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6年,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咨询和论证工作;
(四)年龄在60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咨询和论证工作;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对达不到(二)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经审核后可聘任为评审专家。
三、应聘程序
本次招聘格尔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取单位(行业协会)推荐为主,自我推荐为辅的方式。
凡符合上述条件规定的人员,请于2012年1月31日前按以下程序提出申请:
(一)专家申报时须填写“格尔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登陆格尔木市财政局网站下载此表,交本人所在单位(行业协会)盖章(退休人员及自由职业者不需要盖章)。
(二)提交相关材料:
1、个人学历证书及专业简历(原件及复印件);
2、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4、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两张一寸照片;
5、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评荐意见;
6、申请聘任为格尔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人员要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有效,确保所提供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并对其负法律责任。
四、审核、领取聘书
经审核符合格尔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任条件的,由格尔木市政府采购中心颁发《格尔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并录入格尔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一经聘任,享有及承担《格尔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联系电话:(0979)*******
地 址:格尔木市江源中路66号(市财政局二楼)
格尔木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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