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档案整理与数字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档案整理与数字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 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档案整理与数字化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档案整理与数字化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LYZC-********
3、采购预算:551262元整(其中档案整理:471262元整;档案录入:80000元整)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 目号 | 标的物 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及服务内容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档案整理与数字化服务项目 | 一、项目概况:对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档案进行整理及著录。对整个集团的档案清点、校对、补全,并将现有档案进行数字化工作,清理历年来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档案工作清册,重新规划档案馆藏,建立起真实、可靠、实用的案卷级电子目录;提供一套湘潭市档案局无缝对接的档案管理系统,便于所有使用者随时调阅,科学布局,便捷使用,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档案服务需求。 二、服务内容:包括档案整理、档案著录并提供一套与湘潭市档案局无缝对接的档案管理系统。 | 1、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时的现场支援。 3、质保期:壹年。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余款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查询记录,查询记录应包含上述所有内容。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说明。
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8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至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获取磋商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投标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2、本项目的投标确认以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通过现场递交或快递邮寄。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获取磋商文件时缴纳至以下账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全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5989 5734 829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湘潭分行金桂支行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6 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九华经济开发区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136*****296
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媛赵玲
电 话: ****-********
地 址:湘潭市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购磋商文件款、采购代理服务费汇至:
全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5989 5734 8297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湘潭分行金桂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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