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任村镇盘阳学校楼房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林州市任村镇盘阳学校楼房拆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林州市任村镇盘阳学校楼房拆除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任村镇盘阳学校楼房拆除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林州市任村镇盘阳学校、林州市任村镇第三初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州市任村镇盘阳学校楼房拆除项目;
2.2 招标编号:ZBDL2020-10;
2.3项目地点:林州市任村镇盘阳学校、林州市任村镇第三初级中学;
2.4建筑规模:三中北教学楼和盘阳学校东教室拆除;
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
2.7工期: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历天;
2.8采购预算价:86100.71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财务。
3.1.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房屋拆除)。
3.3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度(指2016、2017、2018年度)任意一年财务报告,如公司未成立三年,则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不用提供);
3.4响应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a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04月23日至2020年0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和下午15时00分时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至林州市人民路192号六楼招标代理办公室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现场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4.2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1.由企业法人携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及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竞争性谈判文件费2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2020年04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林州市人民路192号招标代理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7.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
7.2谈判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7.3领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林州市任村镇盘阳学校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B0T52827E
地址:林州市任村镇盘阳学校
联系人: 苏校长
电 话: 138*****750
招标人:林州市任村镇第三初级中学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MB0R74848Y
地址:林州市任村镇第三初级中学
联系人: 牛校长
电 话: 134*****604
招标代理:河南宏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林州市人民路192号
联 系 人:郝先生
电话 :****-*******
监督部门:林州市教体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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