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单位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单位选取项目招标公告
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单位选取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JLJY2020-CG018
1、 招标条件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委托,承担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单位选取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项目资金来自地方财政经费+中央直拨,出资比例60%+40%,项目采购人为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供应配送单位选取项目
2)采购范围:主副食品配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预算金额:约50万元(以实际配送情况进行结算)。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需求:选取2家供应商对龙井市消防大队食堂主副食品定点供应(详细内容及见招标文件)
6)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7)质量要求:①禽蛋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②蔬菜、水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③肉类必须保证新鲜,且每日配送需携带检疫证;④糖、味精、酱油、醋等调味品须具有相关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供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能够开具正规发票,且打印配送明细三联单,建立单独财务帐;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②供应商须在龙井市有在经营的实体店(包括分店、连锁店),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⑤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提供信用良好的承诺书;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1)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购买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必须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72@qq.com邮箱(邮件标题购买XX项目文件材料-投标人单位全称),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体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
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④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⑤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信用良好的承诺书;
2)如投标人发送的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须在购买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合格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应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连同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加盖公章后扫描(PDF格式)回复发送至上一条指定的信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及上一条要求提供的材料加盖公章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7.联系方式”。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至指定帐户(转账备注须注明XX项目招标文件费),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账号:2200 1686 1380 5900 0016
4)招标文件费确认到账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到投标人邮箱并同时以到付方式邮寄纸质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15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3)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人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或健康码。
高、中风险地区明细如下:
省份 | 高风险 | 中风险 |
湖北 | 武汉市城区(13) | 黄冈市城区、鄂州市城区、钟祥市、黄石市城区(4) |
广东 | 无 | 越秀区、福田区、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三水区、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区、惠东区、博罗县、大亚湾区、中山市主城区片区、端州区、普宁市(15) |
天津 | 无 | 和平区、河北区、河西区、河东区、南开区、红桥区、宝坻区(7) |
黑龙江 | 无 | 南岗区、西安区、加格达奇区(3) |
宁夏 | 无 | 永宁县、炅武市(2) |
辽宁 | 无 | 振兴区(1) |
山东 | 无 | 青岛市市北区(1) |
河南 | 无 | 郑州市二七区(1) |
重庆 | 无 | 渝北区(1) |
四川 | 无 | 武侯区(1) |
甘肃 | 无 | 城关区、七里河区、临夏市(3) |
上海 | 无 | 上海市(16) |
(4)未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
(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井市消防救援大队
办公地址:龙井市东南路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孙栋
联系电话:159*****6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系人:焦艳
联系电话:****-*******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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