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拜城分公司2020年中心营业厅引商入店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拜城分公司2020年中心营业厅引商入店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中国电信拜城分公司2020年中心营业厅引商入店招标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0-04-22 16:24:52 | |||||||||||||||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0-04-22 15:30:10 |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0-04-25 16:00:00 | |||||||||||||||
终止: | 否 | |||||||||||||||||
拜城大十字营业厅销售区引入驻店商标书 一、标的位置和用途 中国电信营业厅位于拜城县解放路32号,现对销售区招标引入驻店商,具体销售区如图所示:A区、B区,用于品牌终端销售和中国电信全业务办理。驻店商招标完成后统一规划,有墙面的区域为厂商专区,厂商专区销售与标识一致的厂商终端。 二、标的内容 (一)投标方基本要求和简介。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正式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具有代理电信业务的经营范围。有合法有效的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手续,能够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经营服务业绩和社会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投标方书面简介。 (二)实体店面经营情况。对电信业务比较熟悉,并且在其代理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营销服务网络和最终客户群体。有自主经营的实体店面1家,书面说明店面性质(独立带门头的门面、卖场专区、卖场专柜、其他)、产权、具体位置、面积、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否进行中国电信业务合作、业务发展及经营状况。 (三)综合实力。书面说明直供平台线上采购数量(用于自主批发和销售的终端),书面说明公司策划、推广、受理、销售、直销体系的现状。书面说明是否能够独立完成销售、策划、组织活动、是否具备线上宣传电信业务的运营能力,如有附线上公众号二维码。 (四)销售人员队伍。签订劳动合同、具备营业受理、销售基本技能的熟练营业员人数(不含已经进驻从事营业工作人员),能够直接在天翼卖场从事销售、受理工作。附人员劳动合同影印件。 (五)柜台费。柜台费(场地使用费)收费参照《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房屋土地租赁管理办法(2019版)的通知》(中电信新〔2019〕307号)规定办法执行;
(六)保证金标准:见驻店商管理办法,需填写金额 (七)营业厅内的水、电、暖、空调、电梯、物业等费用由电信分公司承担。 (八)书面承诺以下项目。 1.一体化管理要求 (1)派驻人员配置标准:每家店至少2人由店长统一安排班务。 (2)人员清退规则:驻店商派驻人员统一纳入厅店日常管理,店长将厅店终端销售任务分解至每位派驻销售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店长有权清退,驻店商重新派驻人员: a.不服从店长管理和安排,拒不配合的; b.1个月内出现1次无故旷工,3次无故不参加营业厅晨夕会、例会、培训、销售活动的; c.半年内累计3个月无法完成销售目标,且在本厅销量累计3次排名倒数第一的; d.不通过营业厅统一收银岗,私自销售终端的; e.泄露电信公司保密资料或客户资料的; f.造成用户有理由服务投诉超过3次的。 2.终端采购 (1)采购:落实店长负责制,组织厅内驻店商在全网通直供平台连锁化专区采购终端。厅内销售的终端90%以上要从区公司全网通直供平台连锁化专区采购。对于无法在全网通直供平台连锁化专区采购的,要100%保证是正品行货。对集团及区公司当月集约操盘机型必须优先采购。 (2)100%进店终端(含泛智能终端)务必实现终端实物及时入电信库房,串码信息及时录入精品渠道进销存系统。 (3)100%进店终端(含泛智能终端)务必实现统一收银,销售后及时在精品渠道进销存系统核销串码。 3.接受相关管理和规范。承诺遵循阿克苏电信分公司业务合作协议、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稽核规范、服务管理规范等并接受相应的培训、指导和违约处罚。 4.驻店商协同合作。承诺遵循进驻驻店商协同合作,共同约定门迎、导购等流动岗位的值班,共同约定户外炒店、厅外客户引流方案,本着共同协商、合作共赢的形式友好合作。如在营业厅内发生抢客、乱价、吵架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清退出卖场,停止驻店合作。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1.标的位置和用途:参照本文件第一章。(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方基本要求和简介。包括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投标方书面简介。(加盖单位公章) 3.实体店面经营情况:书面说明店面性质(独立带门头的门面、卖场专区、卖场专柜、其他)、产权、具体位置、面积、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否进行中国电信业务合作、业务发展及经营状况。(加盖单位公章) 4.综合实力说明:面说明直供平台线上采购数量(用于自主批发和销售的终端),书面说明公司策划、推广、受理、销售、直销体系的现状。书面说明是否能够独立完成销售、策划、组织活动、是否具备线上宣传电信业务的运营能力,如有附线上公众号二维码。(加盖单位公章) 5.销售人员队伍说明:销售基本技能的熟练营业员人数(不含已经进驻从事营业工作人员),能够直接在天翼卖场从事销售、受理工作。(加盖单位公章) 6.柜台费:收费参照《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新疆公司房屋土地租赁管理办法(2019版)的通知》(中电信新〔2019〕307号)规定办法执行,并填写下表:(加盖单位公章)
7.书面承诺,包含以下内容: 1.一体化管理要求 (1)派驻人员配置标准:每家至少2人由店长统一安排班务。 (2)人员清退规则:驻店商派驻人员统一纳入厅店日常管理,店长将厅店终端销售任务分解至每位派驻销售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店长有权清退,驻店商重新派驻人员: a.不服从店长管理和安排,拒不配合的; b.1个月内出现1次无故旷工,3次无故不参加营业厅晨夕会、例会、培训、销售活动的; c.半年内累计3个月无法完成销售目标,且在本厅销量累计3次排名倒数第一的; d.不通过营业厅统一收银岗,私自销售终端的; e.泄露电信公司保密资料或客户资料的; f.造成用户有理由服务投诉超过3次的。 2.终端采购 (1)采购:落实店长负责制,组织厅内驻店商在全网通直供平台连锁化专区采购终端。厅内销售的终端90%以上要从区公司全网通直供平台连锁化专区采购。对于无法在全网通直供平台连锁化专区采购的,要100%保证是正品行货。对集团及区公司当月集约操盘机型必须优先采购。 (2)100%进店终端(含泛智能终端)务必实现终端实物及时入电信库房,串码信息及时录入精品渠道进销存系统。 (3)100%进店终端(含泛智能终端)务必实现统一收银,销售后及时在精品渠道进销存系统核销串码。 3.接受相关管理和规范。承诺遵循阿克苏电信分公司业务合作协议、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稽核规范、服务管理规范等并接受相应的培训、指导和违约处罚。 4.驻店商协同合作。承诺遵循进驻驻店商协同合作,共同约定门迎、导购等流动岗位的值班,共同约定户外炒店、厅外客户引流方案,本着共同协商、合作共赢的形式友好合作。如在营业厅内发生抢客、乱价、吵架等恶性行为,一经查实,立即清退出卖场,停止驻店合作。 5.保证金标准: 6.营业厅内的水、电、暖、空调、电梯、物业等费用由电信分公司承担 ★对以上内容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文件装订要求:★投标文件须胶装两套(一正一副),加盖骑缝章。密封在文件袋内并密封,文件袋接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按照文件中要求将文件装订密封并于2020年4月25日16:00时交至拜城分公司处。联系电话:153*****227。 中国电信拜城分公司 2020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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