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驮卢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州区(驮卢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州区(驮卢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GXJZZB(ZB)2020-002)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江州区(驮卢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已由 崇左市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江州区(驮卢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江发改投资[202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奖补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州区(驮卢段)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GXJZZB(ZB)2020-002
建设地点: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逐渌屯、湾望屯、水口屯 。
建设规模: 逐渌屯污水处理站1座,规模100m3/d,配套污水管网dn300HDPE双璧波纹管667米、dn200HDPE双壁波纹管385米,de160UPVC 管2156米。水口屯污水处理站1座,规模50m3/d,配套污水管网dn300HDPE双壁波纹管626米、dn200HDPE 双壁波纹管336米,de160UPVC管1886米。湾望屯污水处理站1座,规模50m3/d, 配套污水管网dn300HDPE双壁波纹管412米、dn200HDPE双壁波纹管472米,de160UPVC管1649米。建设格栅池3座,调节池3座,垂直流复合人工湿地3座,景观长廊3座,出水渠道3座,设备间3座,砖砌污水检查井83座,塑料污水检查井1034座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绿化、电气及道路、管道安装工程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合同估算价:619.81万元 。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15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年 5 月至2020年 10 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及预算编制(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必须取得主管部门批复且不得超过合同价款中对应分项报价的10%,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投标人编制工程预算并报县财政评审中心审定)、技术交底、工程验收及竣工图编制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所涉及项目开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若非招标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初步设计报批;地质灾害报批;抗震设防报批;环境评价报批;建筑防雷设计报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解决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问题。
(2)设计及预算编制(预算编制费用不再进行支付,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在施工报价中);设计内容包括可研批复后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内容初设批复后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包括概算编制(含设备及材料清单)、施工图预算编制等。
(3)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组成的工程总承包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不需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于2020年 4 月 22 日9时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登陆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交易系统(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5 月 22 日09 时 30分,地点为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提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所有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
6.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5%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5%。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zjyzx.gov.cn/gxczzbw/)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崇左市江州区招标投标站****-*******
12.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景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驮卢镇卢江街197号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盘歌路6号富雅国际.国际生活广场1号楼508室
联 系 人:陆镇长 联 系 人:田工
电话:139*****050电话:133*****517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8@qq.com
2020 年 4 月 22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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