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海上客运有限公司船舶广告位招租公告

八方海上客运有限公司船舶广告位招租公告

福建八方海上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月,公司经营的“闽江游”项目为福州市重点旅游项目,“闽江夜游”被评为福州市“十佳”旅游线路。“闽江游”项目现分为夜游和一日游两种形式,常规旅游线路有闽江夜游、壶江岛海鲜美食一日游等;承接水上婚礼、游轮自助餐、商务会议、公司庆典等各类包船活动。
经多年市场培育,“闽江游”已成为福州市特色旅游品牌,是对外展示福州人文、历史及形象的重要平台和窗口。近两年来,随着福州市政府对夜景工程的提升以及“闽江游”市场培育的不断成熟,客流量快速增长,品牌美誉度不断提高,游船广告价值随之增长。
现有广告位招租,欢迎有广泛客户资源,有媒体广告经验的广告代理商参与。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基本情况船舶广告位:“闽江之韵1”轮及“新金外滩1号”轮船舷两侧LED广告位(每侧不超过10平方米)、桌布椅套广告、电视投放广告等符合安全及相关部门规范,并兼顾美观的广告位。
以上广告投放需经福建八方海上客运有限公司同意后实施。
产权状况福建八方海上客运有限公司

二、应标公司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且注册地为福建省内,成立时间不少于五年,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记录,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2、符合《广告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核准,允许从事媒体广告投放业务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广告经营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覆盖本项目招标内容。
3、具有媒体广告销售经验和丰富的客户资源,具有平面媒体经营经历,以及策划、创意、制作、活动执行专业团队。
4、投标人需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且不少于五名员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全套注册和资质文件;(二)相关证明文件;(三)密封报价函(应但不限于包含年租金,租赁期限)。
四、其他约定
1、我司承诺,为符合资质的代理公司参与社会公开发布的广告招标业务提供授权。
2、合同期限约定:从广告投放签约开始为期1-2年。
3、投标人中标之日至广告投放签约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0日,否则视同违约。
4、合同条款及发布内容需符合交通集团广告位租赁合同范本相关条款约定。
五、公告期限及报名手续: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2日—2020年4月28日。
报名手续:有意竞租者应于即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17时前将竞标材料发送至邮箱fjbfhslyky@126.com或将文件递交至福州市台江区元洪锦江2期1座701综合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先生,186*****998,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元洪锦江2期1座701。

标签: 招租 广告位 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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