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海绵城市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海绵城市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文“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4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及海绵城市方案设计项目为服务类项目,预算金额分别为4万元和5万元,未达到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徐州市迎宾快速路建设有限公司拟对以上项目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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