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疗能力提升21所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 招标公告
乡镇卫生院医疗能力提升21所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 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叶城县乡镇卫生院医疗能力提升项目21所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 ||
品目 | 工程 | ||
采购单位 | 叶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2日17:5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23日12:00至2020年04月28日16:21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3号楼9楼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3号楼8楼 | ||
预算金额 | ¥7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玉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569 | ||
采购单位 | 叶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叶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74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3号楼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0*****569 | ||
附件: | |||
附件 |
一、招标项目编号:KSDQ(GK)-ZJ*******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污水处理系统 | 1 | *******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报名代表与法人为同一人,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5、投标人必须是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缴纳社保人员名单;
7、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
8、提供2017年至2018年或2018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9、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料不齐,报名将被拒绝;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时间、地址:
1. 报名(获取)时间:2020-04-23至2020-04-28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
2.报名(获取)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3号楼9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5-14 16:00:00
七、投标地址: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3号楼8楼
八、开标时间:2020-05-14 16:00:00
九、开标地址: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3号楼8楼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玉杰 联系电话150*****569
地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圳城3号楼9楼
2、采购人名称:叶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王立军 联系电话:133*****746
地址:叶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叶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建军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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