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 XJDJZFCG—MFX—2020—005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设备购置项目(包一) | 1 | ******* | 批 | 医疗设备40台(套)、医疗辅助设备10227台(张、套)(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2 | 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设备购置项目(包二) | 1 | ******* | 批 | 医院HIS、LIS、电子病历、掌上医院、服务器、上网行为管理等。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应具有采购需求相应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 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中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需包括委托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缴纳社保人员名单,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开标现场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中包一投标企业还需具备: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4-23 至 2020-04-29 20:00:00
上午: 11:00-14:0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在符合该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前提条件下,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该采购公告附件中直接下载并参与投标,不再需要报名。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应具有采购需求相应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 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中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需包括委托人在本单位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缴纳社保人员名单,新成立公司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开标现场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中包一投标企业还需具备: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20-05-13 16:30:00
七、投标地址: 民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买迪尼也提路7号)民丰县人民政府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八、开标时间: 2020-05-13 16:30:00
九、开标地址: 民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买迪尼也提路7号)民丰县人民政府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设备购置项目(包一) | 35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县支行 | ****************2 | 电汇或转账 | 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 | 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设备购置项目(包二) | 54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丰县支行 | ****************2 | 电汇或转账 | 民丰县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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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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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丽
联系电话: 186*****599
传真: /
地址: 和田市团结广场南侧玉城商楼4楼西侧A8-09号
2、采购人名称: 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
联系人: 麦提图尔荪·麦提库尔班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民丰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官政
监督投诉电话: ****-*******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730/20204/01f7a0a4-e7c8-4998-9421-b83414e2c052">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设备购置项目(包一)招标文件.doc
1.9 M
********730/20204/67cbc59b-66eb-4866-bc6a-e27e60875e2e">民丰县维吾尔医医院设备购置项目(包二)招标文件.doc
2.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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