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城域污水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庄河市城域污水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庄河市人民政府(下称“市政府”)决定实施庄河市城域污水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下称“项目”)。经市政府授权,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受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庄河市城域污水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20-015)进行公开资格预审,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下称“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

庄河市城域污水治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地址位于庄河市,为存量TOT项目,项目总投资为73,731.54万元。项目公司通过购买庄河市城域污水治理项目设施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提供运营维护本项目设施的服务,按照协议约定,负责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运营管理。通过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运营管理,能够保护环境,同时可改善庄河市城市环境,避免城市或海域污染。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项目投资及最高限价

1.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73,731.54万元,具体包括:拟转让特许经营权评估价68,709.00万元、进项税4,122.54万元、前期费用400.00万元、流动资金500.00万元。

2.最高限价

(1)年平均运营成本:1794.00万元(权重:40%);

(2)合理利润率:7.0%(权重:20%);

(3)折现率:4.80%(权重:40%)。

(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需求

采购人经过庄河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并与其签订PPP项目合作协议等,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的方式运营本项目,运营期为20年。由中标人组建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负责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庄河市张屯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一期)和大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人员管理、工艺运行管理、出水水质管理、污泥管理、管网维护、设备管理、安全管理、厂容厂貌管理、档案管理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项目规模

本项目产出标准及数量如表1所示,具体为3个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及设计处理规模。考虑项目整体性及保守性原则,本项目预计运营期前5年负荷率为60%,随着庄河市城镇化进程发展及企业带动效应,预计6-10年负荷率为80%,第11年至运营期结束,负荷率为90%。

项目产出标准及数量

序号

污水厂名称

处理工艺

出水水质

出水排放去处

设计处理规模
(万吨/天)

1

庄河市城东污水处理厂

以A2O-AO生化池为核心构筑物的二级处理部分工艺、以转盘微过滤池为主的深度处理工艺。消毒部分采用紫外线消毒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要求。

鲍码河

1.5

2

庄河市张屯污水处理厂

CAST工艺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要求。

排海

2

3

大郑污水处理厂

改良A2O+深度处理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一级A标准要求。

作为回用水排入景观河

1

其中,出水水质需满足的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指标。

六、组建项目公司

成交社会资本方全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项目总投资的20.54%(不少于15146.31万元),且资本金为自有资金。

七、项目公司参股比例

政府方不出资,成交社会资本出资100%。

八、合格申请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必须为能完成本项目的依据注册地所在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①截至2020年5月7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申请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九、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不限制数量。

评审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符合性审查标准和详细审查标准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审查,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审查要求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的下一轮采购活动。

2、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十、政府采购供应商(申请人,下同)入库须知、报名方式

1、有意参与的供应商(申请人)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会员入库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af279927-7b88-40ca-9e68-6b8aa015b4b8&categoryNum=073003

2、电子标的项目供应商(申请人)需要办理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申请文件,并在申请文件中使用CA签章。CA锁办理通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bd989ebc-3456-4e3e-a396-b749cedae2ae&categoryNum=073003

3、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y.dl.gov.cn/TPFront/xzzx/

新点客服电话:********00

十一、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4月17日,报名后可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十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下称“申请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递交申请文件及评审地点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2020年5月7日14:00时 (北京时间)

递交申请文件截止及评审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

注:已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应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以前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申请人自行负责。

十三、招标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庄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联系人:王国良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仲伟刚

联系电话:****-********

十四、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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