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2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及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建设业务管理应用
建设超限运输运行监管系统、违法超限运输执法管理系统、治超指挥调度管理系统、大件运输许可系统、治超综合分析评价系统5个应用系统,以及站级系统、移动端APP,为天津市、区、站三级治超管理人员提供治超日常业务办理、指挥调度、监督指导的工作平台。
(二)建设全市治超数据资源库
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梳理、整合现有治超相关数据,建设全市治超数据资源库,包括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和交换数据库;构建统一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 通过设置部市区共享数据接口、关联系统接口(高速公路入口计重、视频监控等系统,路政运政联网系统)、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接口(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实现部市治超联网系统、各治超业务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
(三)建设软硬件支撑系统
充分利用现有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云平台,新增主机及存储配置,为本项目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保障。
本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应用安全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要求实施。
(四)建设完善外场终端
(1)改造升级现有20座超限站检测站
拆除所有小型车道限高架,架设高清卡口设备,联合公安交警通过标志标线、车道渠化等方式,对不进入检测站的货车按照违反通行禁令处理,并对站内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将称重、照片、视频监控等检测数据接入和实时上传,实现治超相关 业务办理。
(2)新建68处非现场检测点
在津蓟、京哈、滨保、荣乌、津石等高速通道的沿线普通国省干线及滨海新区边界线布设非现场检测点,形成全市“中”字形拦截线。主要建设为在公路用地界内设置门架,架设动态称重、视频抓拍、车牌识别等功能一体的检测终端,实现对经过货车重量、尺寸的检测,对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进行取证。并将检测数据接入平台进行管理。
(3)新建103处重点货运源头高清卡口
在各区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道路岀入口、或者进入主路的关键节点,建设高清卡口,识别车辆车牌信息,与全路网的违法信息相关联,并上传至本工程所建系统,倒查源头单位责任。
(4)增加移动执法终端设备
为全市新增12套车载移动监测终端、18套手持终端、18套执法记录仪。
(5)设置26处治超执法服务窗口
利用20处超限检测站和6处综合执法窗口资源,设置治超执法服务窗口。配齐指纹仪、高拍仪等执法办公设备,满足治超执法处置的功能。
2.2 监理服务期限
2020年7月13日至2021年6月30日,共353日历天。(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市平台建设,并接入原有非现场点位及高速出入口称重检测系统,完成20座治超站改造并接入;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非现场点位、高清卡口并接入;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为试运营阶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为竣工验收阶段。)自竣工后开始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一 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机电工程等的监理。
主要工程内容为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近五年内(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机电系统的施工监理 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若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历次公路工程监理企业定期检验结果公告中,被列入公路监理资质失效的企业名单的,将被否决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2019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C级或以上。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2日至2020年4月27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tjbd302@163.com,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受疫情影响暂时不接受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5月13日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 分至9 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建交中心开评标区(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 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 地 址: |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
邮政编码: | 300170 | 邮 政 编 码: | 300171 |
联 系 人: | 林时金 | 联系人: | 刘工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tjbd302@163.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 户 银 行: |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0年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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