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移动鸡西分公司2020-2021媒介项目_询价公告
黑龙江移动鸡西分公司2020-2021媒介项目_询价公告
本项目为黑龙江移动鸡西分公司2020-2021媒介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LYD********314)集中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采购内容:采购黑龙江移动鸡西分公司2020-2021年地市户外媒介,包含电梯间框架、公交站亭、公交车体、户外广告牌(擎天柱、户外三翻)、桥体; 1.2合同签订方式:“框架合同+补充协议”,实施周期:合同签署之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3采购结果有效期:采购结果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1.4项目预算:不含税总预算141.26万元,税率6%或3%; 1.5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5个采购包,兼投兼中。 包1:电梯间框架广告(鸡西市鸡冠区内已覆盖移动光纤宽带的住宅小区,且能发布电梯间广告的住宅小区),不含税预算32.86万元,税率6%或3%; 包2:公交站亭广告(鸡西市区内繁华地段、核心商圈、企事业单位、学校市场等人流量较大区域(位于鸡冠区园林路、康乐街、和平大街、火车站、文化路上等主要交通路段上的公交站亭)的公交站亭),不含税预算24.00万元,税率6%或3%; 包3:公交车体广告(途经鸡西市鸡冠区内各主要交通要道、繁华地段(包括矿业集团总医院、新玛特购物广场中心店、新玛特购物广场广益街店或广益城)的车体广告),不含税预算22.40 万元,税率6%或3%; 包4:户外广告牌(擎天柱、户外三翻)(鸡西兴凯湖机场大门正对面,机场路东侧的户外大牌广告),不含税预算32.00万元,税率6%或3%; 包5:桥体广告(鹤大高速206.9公里、兴农上跨桥广告),不含税预算30.00万元,税率6%或3%; ※本次采购为预估规模,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采购规模,具体采购数量和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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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包1-包5采用资格后审,资质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经营范围应包含“发布国内广告或代理国内广告”。纳税人资格: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扫描件或其他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以评委认定为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2.2应答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审查; 2.3不接受同一公司中母公司、子公司的同时投标。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启信宝(http://www.qixin.com/)等方式审查; 2.4联合体及代理商:不接受联合体、接受代理商应答; 2.5负面行为供应商:应答人未纳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负面行为供应商名单”; 2.6中选供应商发布广告均使用甲方出具的监测报告,并作为结算依据。(须提供承诺函); 2.7授权书:各项目媒介须提供相应的媒体招商权或授权,且授权书有效期至少到2020年12月31日,并提供承诺函授权书能延续到2021年12月31日。(须提供授权书和承诺函); 2.8免责声明:广告发布期间,由户外广告本身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或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提供承诺函。 | ||||||||||||||||||||||||||
三、获取询价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04月23日22时00分至2020年04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供应商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供应商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 元(¥ 100元)整(购买多个标包均为一套,请勿多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汇(公对公转账,不接受现金,购买多个采购包的,费用均按¥100元缴纳,请勿多缴。账号信息:开户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银行账号:****************9452—0007)。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经采购人审核报名通过的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询价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07日08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原邮电学校)7号楼2楼第一开标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仅在“” (http://b2b.10086.cn)上发布,询价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16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甲56号通建大厦7层 邮编:100079 联 系 人:李宁、苑晓东 联系电话:188*****045/****-******** 邮箱:184*****122@139.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银行账号:****************9452—0007 开 户 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时,应当将异议函扫描后发送至异议受理邮箱。 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受理电话:136*****750(只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异议受理邮箱:136*****750@139.com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http://b2b.10086.cn)。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厂商,将对其做如下处罚: (1)取消其应答报名资格;如中选,取消中选资格; (2)如已提交保证金,则扣除全部保证金; (3)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允许该厂商参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公司该产品的任何应答。 9.2请应答人务必将标书款电汇底单发至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并及时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 9.3本项目“ES系统投标(应答)文件采用无纸化单轨制,取消备用文件(纸质和电子备份均不使用),仅使用ES系统线上电子文件”。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黑龙江有限公司/北京诚公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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