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智能型沥青洒布车采购询价公告

新晃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智能型沥青洒布车采购询价公告

新晃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智能型沥青洒布车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4月22日

新晃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新晃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智能型沥青洒布车询价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晃财采计[2020]17号,委托代理编号:xhzfcg2020XJ-001)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智能型沥青洒布车询价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晃财采计[2020]17号

3、采购项目编号:xhzfcg2020XJ-001

4、采购方式:询价

5、采购预算:275000元

6、采购项目标的、数量:

智能型沥青洒布车一台

具体详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 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务中心四号楼A座3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响应文件送至新晃县政务中心四号楼A座301室。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新晃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湖南省新晃县晃州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59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务中心四号楼A座301室

联系人:廖先生 邮编:419200

电 话:****-******* 传真:****-*******

此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沥青 智能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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