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代建招标招标公告

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代建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天津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2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及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一)建设业务管理应用

建设超限运输运行监管系统、违法超限运输执法管理系统、治超指挥调度管理系统、大件运输许可系统、治超综合分析评价系统5个应用系统,以及站级系统、移动端APP,为天津市、区、站三级治超管理人员提供治超日常业务办理、指挥调度、监督指导的工作平台。

(二)建设全市治超数据资源库

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的技术标准全面梳理、整合现有治超相关数据,建设全市治超数据资源库,包括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主题数据库和交换数据库;构建统一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 通过设置部市区共享数据接口、关联系统接口(高速公路入口计重、视频监控等系统,路政运政联网系统)、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接口(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实现部市治超联网系统、各治超业务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

(三)建设软硬件支撑系统

充分利用现有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云平台,新增主机及存储配置,为本项目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保障。

本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应用安全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要求实施。

(四)建设完善外场终端

(1)改造升级现有20座超限站检测站

拆除所有小型车道限高架,架设高清卡口设备,联合公安交警通过标志标线、车道渠化等方式,对不进入检测站的货车按照违反通行禁令处理,并对站内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将称重、照片、视频监控等检测数据接入和实时上传,实现治超相关 业务办理。

(2)新建68处非现场检测点

在津蓟、京哈、滨保、荣乌、津石等高速通道的沿线普通国省干线及滨海新区边界线布设非现场检测点,形成全市“中”字形拦截线。主要建设为在公路用地界内设置门架,架设动态称重、视频抓拍、车牌识别等功能一体的检测终端,实现对经过货车重量、尺寸的检测,对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进行取证。并将检测数据接入平台进行管理。

(3)新建103处重点货运源头高清卡口

在各区公布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道路岀入口、或者进入主路的关键节点,建设高清卡口,识别车辆车牌信息,与全路网的违法信息相关联,并上传至本工程所建系统,倒查源头单位责任。

(4)增加移动执法终端设备

为全市新增12套车载移动监测终端、18套手持终端、18套执法记录仪。

(5)设置26处治超执法服务窗口

利用20处超限检测站和6处综合执法窗口资源,设置治超执法服务窗口。配齐指纹仪、高拍仪等执法办公设备,满足治超执法处置的功能。

2.2 计划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止。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协助甲方办理项目用地批准手续及规划许可手续,征地拆迁手续;协助甲方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的编审;协助甲方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及建设施工许可证等项目前期手续及各项配套手续,协助甲方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开工申请和批准的手续;督促落实本工程项目现场的“三通一平”以及外部配套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协调地上、地下构筑物及各类管线的拆改方案及配套单位的迁改工作,协助甲方组织工程招标、合同签订、备案等工作,协助甲方组织施工图清单及预算的编制,并对工程量清单、控标线进行审核;协助甲方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变更、造价等进行全面管理,协助甲方进行本工程文件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档案管理,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编制合格的竣工文件、档案数据,组织工程结算、配合甲方完成决算、审计工作,协助甲方组织交工验收、配合甲方准备竣工验收相关工作、确保施工单位整改等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全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等的全过程代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近十年内(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具有5项普通国省干线或高速公路的建设项目管理 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代建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3.4 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423日至2020427日,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若为企业法人应提供以下方式之一:(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网页截图;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tjbd302@163.com,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地址。受疫情影响暂时不接受现场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51313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 分至13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建交中心开评标区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8.163.169/)、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 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邮政编码:

300170

邮 政 编 码:

300171

联 系 人:

林时金

联 系 人:

电 话:

********

电 话:

186*****339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tjbd302@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 户 银 行:

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

账 号:

****************18

20204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系统 联网 治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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