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兰州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兰州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兰州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宣传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兰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3日16:05 |
预算金额 | ¥9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梁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路73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63号中环广场A塔1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兰州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对兰州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宣传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文件编号: ZLJ20-012Z
二、采购内容:为有效开展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下简称“创建”)宣传工作,全力打造我市创建工作的新影响,兰州广播电视台将对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操作手册》的规定,围绕全市创建工作,以全媒体指挥调度中心为总协调,通过周例会和日策划会对台重点自制新闻类节(栏)目进行统一指挥调度、统筹选题策划,各栏目依据宣传要求开设专栏或设置版块,及时对各类创建工作动态进行采访报道,运用全媒体传播手段,积极统筹策划、加大宣传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创建宣传工作任务,努力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完成广播、电视、网站公益广告刚性刊播任务,故兰州广播电视台为本项目的最佳合作伙伴,具体宣传内容如下:(1)宣传和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九大以来,特别是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变革和成就;(3)宣传和阐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4)宣传2020年党中央组织的重大工作和活动,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含复工复产)、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等落实进展、经验成效的情况;(5)宣传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进展成效;(6)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舆论引导;(7)全媒体、多层次宣传和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宣传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文明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展、经验、成效等情况;(9)宣传报道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创建等文明行为培育行动的进展经验、正反典型事例等,文明餐桌重点是宣传推广“光盘行动”“公筷公勺健康分餐行动”等做法、经验、成效,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健康生活的做法,文明旅游重点是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正面引导与反面曝光相结合;(10)宣传和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点与“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结合;(11)专题宣传各级道德模范、兰州好人(含中国好人)、新时代最美乡贤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12)宣传报道志愿服务活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13)宣传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人物,揭露报道失信败德行为;(14)宣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包括主题活动、乡村(社会)学校少年宫、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新时代好少年等;(15)开设专题专栏及曝光栏,经常化宣传、教育、引导以文明城市创建为主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包括高密度宣传文明城市创建“十大提升”行动、“一月一主题”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及成效;(16)公益广告播出。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兰州广播电视台及所属新媒体精神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城市年度常态新闻宣传项目围绕全市创建工作运用全媒体传播手段,积极统筹策划、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其宣传工作目的性强。兰州广播电视台作为兰州市唯一的广电媒体,以全媒体指挥调度中心为总协调,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全方位的宣传各类创建工作动态进行采访报道,符合单一来源唯一性的要求,故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供应商名称:兰州广播电视台
五、采购预算:90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以来最新的经权威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事业单位提供报表,公益类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任意税种的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项目投标,查询网址: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0年 4月 24 日—2020年 4月 27日(00:00:00-23:59:59)
(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可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八、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4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 五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逾期不予受理。
九、公告日期:3 个工作日
十、本项目公示时间:2020年3月27日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供应商需自行委托在兰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单一来源响应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供应商自行出具)。开标期间,供应商只能委派一人参加(即委托代理人)。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兰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35 号
联 系 人:韩建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环广场A塔1701室
联系人:梁敏
联系电话:****-*******
2020年 4月 23日
招标
|
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