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蚁防治药物招标公告
白蚁防治药物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标题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蚁防治药物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蚁防治药物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4/23 16:44:42 | 媒体发布时间 | 2020/4/23 18:00:00 |
采购人 | 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青白江区分中心 | ||
行政区划 | 青白江区 | ||
采购方式 | 询价 | 包件个数 | 1 |
供应商参加询价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依据《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农药经营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二)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规定,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十八条规定,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 | 1.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cdggzy.com/),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参与”并填写相关投标信息(未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应先在网站右上方点击“注册”,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再用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网上参与投标)。 2、在采购公告下方点击“附件”免费下载询价通知书。 | ||
询价通知书获取开始时间 | 2020/4/24 0:00:00 | 询价通知书获取结束时间 | 2020/4/27 23:59:00 |
询价通知书售价 | 人民币0元/份 | ||
询价通知书领取地点 | 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cdggzy.com)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cdggzy.com/),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参与”并填写相关投标信息(未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应先在网站右上方点击“注册”,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再用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网上参与投标)。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0/4/29 9:30:0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新政务中心4楼))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时间 | 2020/4/29 9:30:00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询价地点 |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新政务中心4楼))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一段2698号 联系人:刘洪良 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新政务中心4楼) 联系方式:***-********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刘洪良 联系电话:***-******** | ||
集中采购监督机构 | 监督机构:青白江区财政局 电话:***-******** | ||
备注 | 1.首先登录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www.cdggzy.com/),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马上参与”并填写相关投标信息(未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应先在网站右上方点击“注册”,按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再用注册的账号登录系统网上参与投标)。 2、在采购公告下方点击“附件”免费下载询价通知书。3.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蚁防治药物采购项目。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都市青白江区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青财政〔2019〕72号)。 依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财采〔2019〕49号)、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关于公布青白江区首批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公告》(青财采〔2019〕26号)相关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可自主选择19家提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信用融资。5.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请投标人尽量减少参加项目开、评标活动人数,且不得安排有疫情接触史、身体有发热(体温高于37.3℃)等症状及疫情严重地区返回或密切接触涉疫人员隔离未满14天的人员参与项目开、评标活动,原则上各投标人只安排1人参加。疫情期间,成都市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物业公司将对进入办公大楼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个人信息登记,请参与本项目开、评标活动的人员主动配合,提早前往交易现场,避免因体温测量及登记而影响参与采购活动。请参与本项目开标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没有佩戴口罩或有发热(体温高于37.3℃)症状的人员,对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的,区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提供交易服务。因不执行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产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若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疫情防控管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6.依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有关规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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