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法院监控设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法院监控设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法院监控设备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询价采购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JLCX[2020]-4-CG02

1.招标条件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法院监控设备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已由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会议研究批准建设。吉林省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需求:应急灯设备、监控设备、呼叫对讲设备、音响设备、囚车监控设备(详见询价采购文件“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

2.2建设地点:延吉市。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4预算资金:147551.8元。

3.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2020年4月24日--2020年4月27日的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东路435号电子商务大厦309室购买采购文件。

4.2 询价文件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30日 9 时00 分,地点为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东路435号电子商务大厦3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联 系 人:代宝金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西路9699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创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东路435号

联 系 人:孙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设备 人民法院 朝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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