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庭审设备和庭审语音转写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庭审设备和庭审语音转写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诺尔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155]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庭审设备和庭审语音转写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庭审设备和庭审语音转写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NEXZB2020-CS1010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155]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柴家什字88号
联系人:邵老师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诺尔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美欧大厦307室
联系人:陈鑫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数字化法庭庭审设备和庭审语音转写设备采购项目3项
项目概况: 法院数字化法庭庭审设备和庭审语音转写设备采购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磋商响应单位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需提供其身份证);3、2018年年度完整的财务报表,磋商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4、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重点关注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设备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6、《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23 09:00:00至2020-04-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4号美欧大厦307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发售时间: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美欧大厦307室;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谢绝邮寄。磋商响应单位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1)对购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介绍信原件(须加盖公章);(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携带原件)。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06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4号美欧大厦307室
3、开标时间:2020-05-06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莲湖区高新二路4号美欧大厦307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诺尔信招标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诺尔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0-04-23
招标
|
陕西诺尔信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