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治理违法停车-制作警示牌项目招标公告
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治理违法停车-制作警示牌项目招标公告
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治理违法停车-制作警示牌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
受采购单位: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委托,代理机构:新疆德利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采购编号:BTJY08CGTP*******,项目名称: 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治理违法停车-制作警示牌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BTJY08CGTP******* 2、项目名称: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治理违法停车-制作警示牌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 ||||||||||
分包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用途 | ||||
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治理违法停车-制作警示牌项目 | 货物类 | 542 | 制作警示牌 | 249965.00 | 249965.00 | 警示 | ||||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 249965.00 | 249965.00 |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鼓励环保政策: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扶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具有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特殊要求) 6、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20年04月24日00点00分到2020年04月29日19点00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30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04月30日 16点00分 第二开标室(3) 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石河子市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采购人: 石河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 石河子市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何超智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135*****888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德利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河子市4小区公5栋 项目联系人: 帅宇轩、刘旭猛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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