稗子河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稗子河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GZZB-B111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甸市稗子河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2010]8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桦甸市河道堤防工程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桦甸市河道堤防工程建设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稗子河堤防填筑、石笼镇脚、植物护坡。
2.2工程建设地点为:桦甸市桦郊乡附近。
2.3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2 年1月 20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2年 6 月 15 日;
2.4工程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3.6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吉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1 年 12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 13 时至 16 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 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 1 月 13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7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如有拦标价,超出拦标价为废标。
六、 联系方式招标人:桦甸市河道堤防工程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李兆明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市公正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市北京路155号
联系人:房思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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