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经济开发区贺工路以东、规划3号路以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石嘴山市经济开发区贺工路以东、规划3号路以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SW2020R064501 |
---|---|
项目名称 | 石嘴山市经济开发区贺工路以东、规划3号路以南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
资产类别 | 土地使用权 |
转让方名称 | 宁夏教育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765.85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0-04-23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将报名资料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提交。2、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退还标的;(2)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价款支付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付款后与转让方办理标的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的交接手续;剩余款项支付不得超过1年;交接后1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承诺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3)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各项交易税费按标的所在地相关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4)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标的按现状转让,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4、此项目整体转让。5、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及其他未尽事宜,以转让方规定或解释为准。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