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0-1789]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二标(取水泵站至京广铁路西侧管线段标段,桩号3400....招标公告
[JG2020-1789]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二标(取水泵站至京广铁路西侧管线段标段,桩号3400....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二标(取水泵站至京广铁路西侧管线段标段,桩号3+400.000~ 10+171.697)施工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市北江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粤发改农经函[2016]3547号)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广州市、花都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市财政资金60%,区财政资金40%,招标人为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清远市。
2.2 项目规模: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为大(2)型Ⅱ等工程,取水口、泵站输水隧洞及输水管道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在北江清远市城区武广高铁北江大桥上游约600米的左岸设取水口,经过取水100万立方米/日规模的取水泵站加压后,通过26公里长的管道和隧洞输水至花都水厂(其中输水隧洞长16.8公里、输水管道长8.6公里,隧道进出口段0.6公里。输水路线约64%为隧洞;清远市境内约16.2公里、花都区境内约9.8公里)。
2.3 建设目标: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工程要以创省级以上优质工程项目为目标,为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创优目标实现,各项目中标人应积极配合并制定优秀QC成果、专利、工法、科技进步奖、生态水利工程、水利建设工程文明工地、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广东优质水利工程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等各类工程创优实施方案。
2.4 最高投标限价:282,312,389.85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21个月,从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开工之日起计算,施工总工期内项目完工并满足验收规程移交发包方使用。计划开工时间为2020年06月0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内容:本标段为取水泵站至京广铁路西侧管线,桩号3+400.000~ 10+171.697,输水管线安装,主要有钢管外包砼D3000*18长约6.2km(含大燕河滩地埋管段、跨国道G240线G355线D3000钢管顶管段管长约0.34km、跨迎咀河埋管段、迎咀河滩地段埋管段),跨大燕河D2000双钢管顶管段长约0.6 km,单向调压塔、线路排水泵房等。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工程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2)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保修、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工程质量检测、包交通疏导等。
(3)根据技术标准和要求,应用BIM技术,建立信息模型系统进行施工管理,建设智慧型工地。
(4)派员协调、配合完成相关工程报批、报建、工程验收工作,如:穿越高低压线路的报批以及迁改;穿越埋地管线的报批以及迁改;穿越国道、省道的报批及迁改等。
(5)按要求完成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措施,完成路面恢复、土地复垦、复耕、土壤检测等工作。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按《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可承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3.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6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提供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员,且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的前一个自然日)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直径2米或以上供水管的引水工程建设工程业绩。
注:1)需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若必须招标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需提供免招标的证明);②施工合同;③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业绩与中标候选人结果一并进行公示。
2)工程完成时间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
3)业绩证明的信息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规模(如管径等技术指标)等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4)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不作为业绩证明。
3.8 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六个月(时间为: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如社保缴纳期限包含新冠肺炎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
3.9 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规定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签字确认。
3.10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存在因不诚信行为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情况(被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4.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从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15日10时30分(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4.3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等。
4.4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5月15日10时30分
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即:
年5月15日10时30分至2020年5月15日11时00分
5.2 开标时间:2020年5月15日10时30分。
5.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取得回执码,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对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交易平台其他项目锁定进行检查,如果已经锁定,则无法完成投标登记。成功办理网上投标登记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自动解锁。
5.6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撤回或替换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修改网上投标登记相关信息。
投标保证金50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7.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7.2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9.诚信得分投标人诚信评价分取本项目开标日当天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210.76.74.108/)中的“诚信排名>>施工企业”中实时“信用分数”,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未入库企业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尚无诚信排名“施工企业”得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0分计算。
10.1根据《广州市水务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4]10号)和《广州市水务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穗水规划[2015]14号)等有关规定,针对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叁级公司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市水投集团对不充分履约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企业,按诚信评价标准对其作出评价,且该评价结果由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直接录入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并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10.2 投标人需承诺不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责任和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如果已取得中标)、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接受招标人按照本项目公告附件二《不诚信行为的情形及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处理标准》进行相应处理,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11.1关于疑问、异议、投诉的基本概念和处理程序详见《广州市水务局关于明确市属水务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疑问、异议和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穗水建设〔2017〕3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通过广州市水务局门户网站或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11.2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告及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有疑问或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由招标人受理。投诉由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监督机构受理。
招 标 人: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自来水大厦五楼
邮编:510655
联 系 人:邓工
电话:020-36898091
传真:020-3689883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10楼
邮编:510670
联 系 人:柯工
电话:020-28129688-90848
传真:020-83359467
招 标 人:广州北江原水供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附件一:
被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企业暂停投标资格的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期限 |
1 |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 |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 |
2 |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 |
3 | 广州市信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0日 |
4 | 广东宝泰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 |
5 | 江花集团有限公司 | 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8月19日 |
附件二:
序号 | 不诚信行为的情形 | 处理期限 | 情节严重或拒不改正的延长处理期限 | 备注 | |
1 | 安全不诚信行为 | (一)建设生产现场发生人员死亡的。 | 发生死亡1~2人的,暂停投标1年至2年(含)。 发生死亡3~9人的,暂停投标2年以上至4年。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暂停投标4年或以上。 | 政府认定责任事故增加6个月。 | |
2 | (二)发生基坑坍塌、高支模坍塌、结构坍塌、周边建筑物沉降、管线损坏、火灾、爆炸等,虽无人员伤亡但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事件。重大社会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中断、大面积停水停电停气、大范围通信中断、人员紧急疏散、中断行车2小时以上,或群体性事件等。 | 视情况暂停投标1至2年。 | | ||
3 | (三)安全文明施工差,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内同一参建企业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5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4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3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 暂停投标1年。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1年;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 | ||
4 | 质量不诚信行为 | (一)由于质量问题对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造成影响且无法挽回的。 | 暂停投标1年。 | | |
5 | (二)凡同一个工程建设项目因为质量问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要求整改,经评分评定为不及格企业的。 注:1.上级主管部门、市水务质监站要求整改的,扣10分;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要求整改的,扣8分;甲方要求整改的,扣5分。扣分满60分则认定不及格。 2.同一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如在整改期出现不同单位(部门)要求整改的,按照最高分值扣分;整改期存在不同质量问题被要求整改的,扣分值叠加。 3.对于至整改期结束,不及时整改或拒绝整改的,重新明确整改期限,扣分值叠加。 | 暂停投标6个月。若至下一个自然年度项目尚未完结,仍出现该款情形的,继续暂停投标6个月;同理执行至工程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完成。 | | ||
6 | (三)发生其他由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重大社会负面影响事件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
7 | 其他不诚信 行为 | (一)投标中串通投标、任意弃标、提供虚假资料。 | 1年 | 1年 | |
8 | (二)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社会负面影响需要面对媒体和进行危机公关,参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现场面对媒体进行危机公关的。 | 1年 | 1年 | | |
9 | (三)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信访、维稳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 1年 | 1年 | | |
10 | (四)中标后转包工程、非法分包工程、非法转让业务的。 | 1年 | 1年 | | |
11 | (五)因人员、机械投入及配套服务投入不足,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到位,导致严重影响工期,被市水投集团相关部门及甲方督办、警告和约谈3次的。 | 1年 | 1年 | | |
12 | (六)未经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 6个月 | 1年 | | |
13 | (七)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
14 | 1.提供或使用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产品、不符合国家规范规定材料的。 | 6个月 | 1年 | | |
15 |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不出具质量保修书的,或质量保修的内容、期限违反规定的。 | 6个月 | 1年 | | |
16 | 3.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 6个月 | 1年 | | |
17 | 4.其他经认定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
18 | (八)违反廉洁协议约定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
19 | (九)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后果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
20 | (十)为谋取非法利益,给市水投集团或甲方造成损失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
21 | (十一)因参建企业原因造成第三者财产重大损失的。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
22 | (十二)经市水投集团或甲方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 视情况暂停投标6个月至2年。 | |
注:相应被暂停参与投标活动的范围为市水投集团所辖项目。
附件:
20200423施工二标招标公告.doc
20200423施工二标招标文件.doc
_20200423154736.GZZF
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 二标 (取水泵站至京广铁路西侧管线段标段,桩号3+400.000~10+171.697)施工图图册.rar
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pdf
20200422 广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二标(取水泵站至京广铁路西侧管线段标段,桩号3+400.000~10+171.697)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doc
20200423施工二标合同.doc
工程量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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