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浕水法治文化广场LED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枣阳市浕水法治文化广场LED屏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枣采计备[2020]ZFC045a号计划函要求,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枣阳市浕水公园管理所的委托,拟就枣阳市浕水法治文化广场LED屏采购及安装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于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枣阳市浕水法治文化广场LED屏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ZGC********
三、采购内容:枣阳市浕水法治广场1套P6全彩LED屏采购及安装(参数及要求详见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预算:34.32万元(报价超过采购控制的为无效报价)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质量标准: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5.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5.2.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3.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年4月26日--2020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
6.2.领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
6.3.本项目磋商文件350元/套,售后不退。
参与领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在有效期内);
法人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须出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0年1-4月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工商注册地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指定的收费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招标代理单位不接受其投标申请。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均需提供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七、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15:00时整
7.2磋商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枣阳市中兴大道农商行综合大楼四楼),逾期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阳市浕水公园管理所
联系人:沈主任联系电话:134*****233
采购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工 联系电话:183*****929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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