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检院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公告

药检院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公告

药检院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询价采购公告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对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JY********),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01

药检院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台

2.采购项目需求

真空离心浓缩仪(1台)、涂布机(1台)。共2台设备。具体配置要求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1

真空离心浓缩仪

1、耐化学腐蚀,免维护的PTFE 涂层隔膜泵,无需添加泵油

2、免维护感应驱动和耐化学腐蚀的不锈钢加热腔体,运行安全

3、15 种不同转子,适合于0.2 mL - 50 mL 不同体积的离心管、微孔板和PCR 板

4、运行安静,噪声<50 dB(A)

5、可选3 种操作模式(真空浓缩、离心、干燥),满足多种应用需求,针对不同溶剂样品,可缩短20%处理时间

6、可选4 个预设温度(室温、30 °C、 45 °C 和 60 °C),适用于不同样品的安全高效浓缩

7、具备软刹车功能,防止样品重悬

8、主机最大容量:144×0.5 mL 离心管, 96×1.5/2mL离心管,6×50 mL 锥形管,2×微孔板 / PCR 板

9、最高转速:1,400 rpm(最高 250×g)

10、离心计时范围:1 分钟 到 9 : 59 小时,可连续离心浓缩

2

涂布机

1、双刮涂刀设计,涂布区域厚度均匀一致,涂层厚度误差±5um;

2、采用三轴直线模块和双电机驱动技术,恒速涂布

3、采用光栅尺反馈技术,电动精确控制涂布缝隙厚度,精度误差±1μm、电动阻尼校正和升降精准控制。

4、设置温度范围:室温-95℃

5、涂布速度:6-100mm/s

6、涂布厚度:0.01-15mm

7、涂布样品量:20-200ml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本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为30万元。供应商对每个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价;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四、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24日9:00时起至2020年4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622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参与询价的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参与投标的无需提供);4、投标人满足本文件条款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报价及报价明细;6、投标产品采购项目需求相应表;7、投标产品符合采购项目需求的证明文件;8、售后服务承诺书。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20年4月28日北京时间9: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第一会议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8日9:00时。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24 日9:00时起至2020年04月2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7号

项目联系人:孔祥翔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仪器设备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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