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云南总队昆明直升机保障点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武警云南总队昆明直升机保障点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武警云南总队昆明直升机保障点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警云南总队昆明直升机保障点新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武警部队自筹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保障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 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云南总队昆明直升机保障点新建工程。

2.2工程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昆明直升机保障点桩基工程、停机坪承台、停机坪、简易跑道及周边场地硬化、配电房及水泵房、土石方工程、道路与场平绿化工程、地下管沟工程、室外消防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供电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室外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容为准。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并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

2.3总投资:约197万元。

2.4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安宁市。

2.5资金来源:武警部队自筹解决。



2.6招标范围:完成武警云南总队昆明直升机保障点新建工程建设,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容为准。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所明确时间为准。



2.8质量要求:按图纸施工,质量合格,满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满足国家、地方以及部队现行的标准和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3.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2项及以上(含2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a、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其以上职称;



a、b、本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



a、c、本工程实施期间项目经理按云政发【2015】57号文执行压证施工制度;



a、d、拟任项目经理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的经验(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5拟配的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a、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提供职称证书;



b、本工程实施期间项目技术负责人按云政发【2015】57号文执行压证施工制度;



c、本工程实施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允许,不得擅自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



3.6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拟配备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3.7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自行附相应承诺。



3.8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及管理制度,遵章守纪,较好的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严重的违规、违纪和违法事件。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2017年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2017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投标人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3.9省外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20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科普路中段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1楼)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2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时除应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带以下资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②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10时00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昆明市科普路中段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云南省总队保障部



联 系 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087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昆明市科普路中段固地尚城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182*****987






日期:2020年3 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障 直升机 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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