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公局九公司滨湖大道项目陶瓷透水砖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四公局九公司滨湖大道项目陶瓷透水砖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中交四公局九公司滨湖大道项目陶瓷透水砖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四公局九 公司滨湖大道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为长治市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四公局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陶瓷透水砖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南起迎宾大道,北至规划一路,工程类型为市政项目,项目起止桩号为K0+000-K5+880(起点位于南起迎宾大道,终点位于上韩村以南,途径漳泽湖),线路长5.88公里,工程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新建1座桥梁,1座人行过街天桥,1座人行过街地道。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给水、电力等配套工程,设计时速60km/h ,工期730日历天。 2.2 招标内容:陶瓷透水砖的采购、配货、运输及其它相关服务(详细清单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3.1.1 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和生产厂家的上述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满足本此招标物资的供应需要。 3.1.3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与经销商注册资金不小于300万元。财务状况良好,并出具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新公司无法提供以上材料,提供司法财务状况说明或提供可垫资能力。 3.1.4供货业绩要求:具备近2年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方所提供的透水砖必须满足《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 25993-2010)、《砌墙砖试验方法》(GB/T 2542-2012)技术标准;同时满足抗压强度、抗折强度、渗水性要求(抗压强度≥46MPa,抗拉强度≥4.3MPa,透水系数≥2.3)。外观验收满足每包包装完整,码放整齐,外观不许掉角及断裂。产品加工工艺、生产规格、色泽必须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并且满足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3.1.6 履约信用要求:生产商,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凡进入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网站“黑名单”上的厂家不得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需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平台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禁止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4.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4.3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生产厂家所具备的所在地政府、环保部门等相关评估、手续文件或质量检测报告等。 4.5 “近年同类设备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4.6“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设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4.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4月23日上午8时至2020年4月27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下载标书(无纸质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整包),售后不退。购买标书必须为“公对公”转账。 开户名称: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 银行账号:1405 0164 5308 0000 0230 购买标书的银行电汇凭证扫描件发至********64@qq.com邮箱(备注:购买中交四公局九公司滨湖项目陶瓷透水砖招标文件) 5.3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 5月8日上午8 时至2020年5月12日下午 16时。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6.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2020年5月12日 16 时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线上开标。 7.公告媒体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招标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长宁钢铁集团 (中交四公局长治市滨湖景观大道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胡先生 范先生 电子邮件:********64@qq.com">********64@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 账号:1405 0164 5308 0000 0230 中国交建项目 2020年 4月 2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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