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东陵校区八角楼屋顶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东陵校区八角楼屋顶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东陵校区八角楼屋顶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受中共辽宁省委党校委托,对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东陵校区八角楼屋顶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000-0878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中共辽宁省委党校东陵校区八角楼屋顶改造工程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查看1项


1、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13日

2、工程款拨付方式: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款至合同总价的 70%,审计结束后付款至结算审计额的 97%,剩余 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及服务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质保期为两年。

3、项目概述:对东陵校区八角楼进行屋顶改造,主要包括原屋顶拆除,更换为彩钢面板,檐沟基层清淤处理,并做防水,更换雨水口等。

4、技术要求:

(1)屋面1 八角屋面(运动馆)做法

1)将原有屋面更换为彩钢屋面板,沿八角边找坡,坡向现有檐沟,坡度不小于2%;要求屋面板接口处密闭封严,与檐沟交界处防水闭合,密封胶封严。外伸向檐沟伸出搭接大于100并在端部增设金属泛水板。彩钢板采用硬质聚氨酯夹芯板即PU夹芯板,芯材厚度150,燃烧等级B1级,颜色采用蓝灰色。

2)檐沟进行基层清淤处理,檐沟部分基层处理后防水重做(自粘贴型高聚物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二道,4+3厚)。雨水斗换新,雨水管换新,采用公称外径110型PVC雨水管卷材防水及雨水口作法参见《平屋面建筑构造12J201》(H6)。。防水执行《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5-2012。

3)对原有4处雨水口损坏的进行维修更换,将原檐沟内找坡由0.5%改为1%。

(2)屋面2 做法

其它平屋面对屋面卷材进行维修,采用自粘贴型高聚物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二道,4+3厚自带保护层。

(3)彩钢板部分由专业施工厂家进场后进行二次设计。


(4)屋面球形节点上方钢板和槽钢檩条等和原始屋面板的连接件现隐藏在原始屋面中,处理方式待定,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实际发生,以审计结算。

(5)报价中需要列入槽钢的残值回收,暂时按2t考虑。

5、质量要求、质保期限: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通过验收,验收标准以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质保期为二年。

6、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333540.8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333540.8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4月24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现场(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或线下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5月8日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楼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五里河街18号
项目联系人:宫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10号北市商务大厦516室
项目联系人:车佳忆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sybid001@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北市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账号:****************318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2020-04-24

标签: 屋顶 校区 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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