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金华冠华水晶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金华冠华水晶有限公司债权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金华冠华水晶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0年3月20日,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6157.55万元,其中:本金为人民币4029.12万元,利息为人民币2128.44万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3月20日,之后的权益依据法律法规及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内容为准),贷款方式为抵押和保证担保。

企业概况

金华冠华水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17日,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仙源路333号,公司注册资金2159.778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陈洪莲,公司经营范围为:水晶工艺品、水晶酒具、水晶灯具的生产、销售;红外辐射采暖设备的进口、销售。目前该公司已停业。

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金华光华印务制衣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北工业园区玉泉东路468号,成立于2002年8月7日。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330万美元,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小莲。公司经营范围为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服装及原辅料、针织、鞋帽、花边、织带、地毯、水晶及玻璃饰品的制造销售。

保证人二:陈洪莲、张序虎、张甜甜、张必奔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1:陈小莲、叶芳明名下位于金华市翠竹庭院别墅21幢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356.5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41.43平方米,最高额抵押为600万元。

抵押物2:谢建民名下位于浦江县中山路、文溪二路口沿街商住房,房屋建筑面积2627.5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191.92平方米(1.79亩),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最高额抵押为3000万元。

处置方式:与《浙江法制报》2020年3月23日第9版我公司对浦江乐门管业有限公司等38户企业债权处置公告中债权合并打包处置。浦江乐门管业有限公司等38户债权详细资料请登录http://www.gwamcc.com/HiringDetail.aspx?liName=64&ID=54365查看。

交易对象: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 邮件地址:[emailprotected]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5楼

邮政编码:310006

举报电话:****-********邮件地址:[emailprotected]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0年4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债权 水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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