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设备招标公告

通讯设备招标公告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通讯设备采购

采 购 人:海拉尔区公安分局

集中采购机构: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海拉尔区公安分局通讯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呼伦贝尔政府采购中心受海拉尔区公安分局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通讯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编号:呼政采2011-118号

2、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对讲机 400部 (最高限价:124万元)

注:详细配置要求、数量见采购文件。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1年12月13日至2011年12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分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报名材料并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经初审合格后获取采购文件。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nmgp.gov.cn网站上的“盟市招标公告”栏目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销售授权书

(4)近三年在呼伦贝尔地区有与本次项目类似的中标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并出具使用单位产品的运行报告;

(5)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级自动规范》(GA176-1998)要求,并通过公安部检测中心检测,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关于外壳防护等级的检测,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

(6)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代表投标时法人代表授权书

(8)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开标时需提供1-5项资质原件。如未提供资质原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异地企业可在www.nmgp.gov.cn网站中下载《投标供应商登记表》,书面填写后与其它要求提供的文件传真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联系人处进行登记。传真后要与项目负责人通过电话进行确认是否有效。

四、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时间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企业须以银行电汇(异地企业)或支票倒存(本地企业)方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788

开户行:工商银行河东支行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9日17:30分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1日上午9:00时

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30号 邮政编码:021008项目联系人:徐勃 敖伊兰 电话:****-******* 传真:****-*******

采购单位项目技术联系人:战琦 ****-*******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2月13日

第一章 谈判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邀请书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海拉尔区公安分局

2.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呼伦贝尔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4 “供应商 ” 是指: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招标(谈判等)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中称为投标人。

2.5 “中标人”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其它类似附加服务的义务。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谈判等)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后15工作日内交货。

6. 付款方式

货物送至采购人处安装、验收完毕后支付70%货款,其余30%做为质量保证金在设备使用12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二、谈判文件

1. 谈判文件的构成

  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构成:

(1)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谈判人须知

(3)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4) 谈判人资质证明及相关文件要求

(5) 谈判文件格式与要求

(6) 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2. 谈判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2.1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相应和谈判时间顺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谈判文件收受人。

2.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2.3采购代理机构视采购具体情况,可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但至少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之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文件收受人。

三、谈判文件编写

1.谈判文件的编写

1.1要求

谈判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使谈判对谈判文件能够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谈判为无效谈判。

1.2 谈判人编写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果谈判文件或与谈判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谈判人应将其译成中文。

1.3谈判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4报价与结算均使用人民币。

1.5谈判文件及资料无论谈判人是否中标,均不予以退还。

1.6谈判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但谈判报价以谈判后确定的最终报价为评审依据。

2.谈判文件的组成

谈判文件由1份正本、 4份副本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1)谈判文件封面。

(2)谈判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开标一览表。

(5)分项报价明细表。

(6)设备备品、备件明细表。

(7)无偿优惠情况表。

(8)产品销售授权书。

(9)售后服务承诺。

3.谈判文件格式

谈判文件统一按A4规格打印并牢固装订成册。编写目录和页码,页码应连续。

4.谈判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4.1谈判人应在每一份谈判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必须用永久性字迹填写和打印,副本可用复印件,如出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4.2谈判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及其各项内容须由谈判人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以下简称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4.3除谈判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谈判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旁边签字盖章才有效。

4.4谈判文件因字迹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谈判人负责。

5.谈判报价

5.1 谈判人应按谈判文件 “谈判一览表”要求的统一格式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装订到标书中。以上内容缺一不可,格式、内容和签署要求必须相同,否则被视为废标。

5.2谈判报价应包括采购人对招标货物(服务)验收完成投入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5.3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计算。

5.4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采购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5.《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

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

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

5.6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7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6.备选方案

6.1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 谈判文件从开标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8. 谈判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谈判人应使用密封袋将谈判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标明谈判人(企业)名称、谈判编号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粘贴密封条,加盖公章。

8.2每一密封条注明“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 上 午 9:00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9.谈判文件递交

9.1谈判文件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委派专人递交。

递交地点: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递交时间: 2011 年 12 月 21 日 9:00 分。

9.2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谈判截止日期时,集中采购机构将以书面(信函、传真)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谈判人,谈判人按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9.3 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接收在谈判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0.1谈判人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谈判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谈判人对谈判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10.3谈判截止日期后不得修改谈判文件。

四、谈判程序及内容

1.成立谈判小组

1.1在谈判前一天,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通过随机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1.2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作为谈判小组组长和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或5人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3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规定程序递交谈判文件后,谈判小组对谈判人递交的谈判文件统一开启。

2.谈判小组采用集中、封闭谈判的方式进行谈判。

谈判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向谈判小组成员宣布和印发谈判纪律和谈判工作规则,并遵照执行。谈判小组成员签署《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承诺书》

3.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所有供应商,谈判现场递交文件

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名称及价格,招标工作人员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4.谈判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从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经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交谈判保证金的,或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或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或不具备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或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产品销售授权要求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为无效响应文件。对无效响应文件须由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复核确认。确认为无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予进行谈判。

5.谈判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谈判,谈判人即失去参与谈判的权力。

5.1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重要证明文件过期失效的;

5.2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5.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4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5.5谈判产品超出其经营范围的;

5.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7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8无谈判有效期或谈判有效期不足的;

6.谈判

6.1第一轮谈判

6.11谈判小组对实质性响应文件从商务、技术参数与规格型号、性能与质量、功能或整体方案、售后服务、供应商和制造商资信、相关业绩、执行合同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比较与评价,了解和掌握各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做好谈判准备。

6.2谈判小组应当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所有谈判小组成员集体从以下几方面与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6.2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

6.22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没有提供具体规定要求或者表述不清楚,造成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对此项要求模糊不清或理解上有差异的条款或事项;

6.23需要质疑、询问供应商的事项;

6.24价格谈判;

6.25其它需要谈判的事项。

7.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正

7.1根据第一轮谈判掌握的情况,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确定采购内容的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优化采购方案。

7.2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3响应文件澄清或修正的事项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第二轮谈判

根据澄清或修正的情况和谈判的需要,可继续进行有关事项和价格的谈判,直至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等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9.最终报价

9.1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确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送达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统一拆封,现场公布响应供应商的最终价格。

9.2供应商最终报价逾时不交的,可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

9.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通过谈判、澄清,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条款的基础上,谈判小组按照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排列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质量优者优先,报价和质量均相同时,服务好的优先,谈判小组按排列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

10.2最终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谈判活动终止;

10.3在推荐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前,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其次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0.4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1.公告谈判结果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采购项目名称、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价格等规定内容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公告期7个工作日。

12.发出成交通知书

谈判结果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招标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3.签订合同

13.1采购人、招标采购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3.2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3.3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采购人或招标采购单位的报告审核属实后,应当对成交供应商进行不良记录,并对其作出一定期限内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的处罚,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赔偿由此造成采购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章 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

一、技术参数、配置要求


名称

产品名称、参数及型号

数量


对讲机

PTX-760,功能特点:350MHz,支持MPT1327 MPT1343 及CPS等主要的拨号方案, 可实现单呼、组呼、广播呼叫、跨队呼叫、跨区呼叫、状态呼叫、隐含呼叫、优先呼叫、紧急呼叫、包容呼叫、PABX、PSTN呼叫、转移呼叫、排队呼叫、动态重组等呼叫功能。主机上有常规与集群的转换按钮,显示屏上有信号场强指示、电池电量指示、信道指示等;可人工选择基站,可实现网络间的漫游。

机身大小:高*宽*厚 137mm*57.5mm*37.5mm

机身重量:428gm

频率范围:330MHz~400MHz

有液晶显示屏

有拨号键盘

电池容量:>1400mAh

原厂电池

工作温度:-30 oC ----60oC

频率稳定度:+-2.5PPM

通过摩托罗拉公司5年加速老化实验

满足IP54防尘防水,并有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证明

通过军标Mil-Std 810, 并有第三方权威机构检测证明

低压 高温 低温 温度冲击 太阳辐射 雨水 湿度 盐雾沙尘 震动 冲击

接收机

灵敏度:宽带小于等于0.25uv

互调: 70dB;

邻道抑制:60dB@12.5kHz/70dB@25kHz

杂散抑制:70dB;

交流声及噪声:-40dB@12.5kHz,-50dB@25kHz

音频失真:小于3%

发射机

功率:4W

传导辐射:-72dB

邻信道功率:70dB

音频失真:≤3%

功能

1. 能够脱网使用,常规信道数大于等于100信道

2. 能发射亚音

3. 高低功率可选

4. 支持语音压扩

5. 具有低电平扩展功能

6. 集群通话组大于等于100个组

7. 具有动态重组功能

8. 紧急报警呼叫

9. 低电量报警

10. 4套网络参数

11. 支持3种以上编号方案(包括3种)

12. 具有中文显示

13. 可自创字库中没有的文字,可编辑中文短信息

14. 具有中文菜单,集群方式下有中文通信录

15. 整机配置:标准配置外另附原装耳机1只

400部


以上参数仅供参考,只接受正偏离。

二、验收标准及要求

1、谈判人需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产品,产品必须按相应的国际标准和中国政府国家标准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范完成制造和安装;

2、安装完成后,经用户及国家相关部门联合验收,达到本谈判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该设备的产品标准,并满足安全使用防护要求的,方可验收合格。

3、设备运抵用户所在地现场后,用户与谈判人共同开箱验货,验货结果双方认可。

4、设备到达用户现场后安装、调试完成后,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进行设备最终验收,验收试件由用户提供,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报告。

5、必须保证谈判设备配置的完整性,能满足设备全部功能的使用,备品、备件、随机工具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

6、因谈判人的过错,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处以罚款。

注:以上内容投标商可根据本次项目实际情况做详细说明

第三章 谈判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

一、说明

谈判人提交的资格文件必须是谈判文件所要求产品和服务内容的范围内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并且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资格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二、资格文件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销售授权书

(4)近三年在呼伦贝尔地区有与本次项目类似的中标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并出具使用单位产品的运行报告;

(5)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公安移动通信网警用级自动规范》(GA176-1998)要求,并通过公安部检测中心检测,必须通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关于外壳防护等级的检测,所投产品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

(6)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代表投标时法人代表授权书

(8)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

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复印件,开标时需提供1-5项资质原件。如未提供资质原件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三、企业概况及其他资料

3.1单位名称、企业等级、地址、电话、传真及邮政编码等;

3.2人员情况,包括: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职称;

技术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

本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职称;

职工人员构成情况;

3.3能够真实反映制造厂商的谈判产品近两年来在市场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等;

3.4产品样本、技术手册、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3.4.5其他有利于谈判人的证明文件;

四、要求

4.1 以上所有要求提供的文件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它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谈判人的公章;

第四章 谈判文件格式与要求

格式一、谈判文件封面

谈 判 文 件

正本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谈判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人:

谈判人地址:

联系电话: / (传真)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谈 判 书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1.按照已收到的竞争性谈判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谈判文件要求,经我单位认真研究文件谈判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它有关要求后,我方愿按上述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进行谈判。我方完全接受本次谈判的所有要求,并承诺在成交后履行我方的全部义务。我方的最终报价为总承包价,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增加报价。如有缺项、漏项部份均由由我方无条件负责补齐。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货完毕,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施工完毕。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谈判文件在“谈判人须知”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谈判如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4.我方郑重声明:所提供的谈判文件内容真实。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否则,成交通知书和本谈判文件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 电话: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兹授权 同志(称为法人授权代表)为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在该采购项目活动中的投标、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等一切事宜的合法代理人。授权期限从 年 月 日(该项目开始)起至 年 月 日(该项目结束)止。

我单位对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授权单位公章办理授权事项。

法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权。

特此授权。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授权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地址:邮编:固定电话:传真:

授权单位全称(公章):

年 月 日


粘贴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四、投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包号:


投标报价

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交货期

备注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此表除保留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外,还另附两份与优惠声明(如果有的话)及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一起封装在一个小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投标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五、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编号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

型号

单 价(元)

数 量

(件/套)

金额合计

(万元)

备注


金 额

总 计

小写

大写










注:

1、此表应按分包情况每包填写一份,内容必须详尽,

2、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可被视为废标。

格式六、设备备品、备件明细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设备名称

品牌、规格

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指标

生产

厂家

数量

(台/套)

质保期



注:

1、此表应按分包情况每包填写一份,内容必须详尽,

2、不提供设备备品备件明细表,可被视为废标。

格式七、无偿优惠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包号:


编号

无偿优惠内容



投标人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格式八、产品销售授权书(样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货物制造厂名称)是按照国家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该制造厂地址)。兹授权(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名称)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家,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投标人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采购文件中约定的一切事宜。

兹确认(投标人名称)及其正式授权代表据此办理或令其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授权有效期: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文件,以此为证。

投标人名称(公章): 出具授权书的制造厂名称(公章):

正式被授托代表(签字): 正式授权代表(签字):

职务: 职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产品获奖证书(复印件)

3、生产、销售许可证

4、货物制造、检验、验收执行的标准

5、其他资格评定标准如质量体系认证(在有效期内)

投标货物的介绍和主要技术资料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特点

2、质保期

3、供货范围

4、质量保证措施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

6、投标产品样本、使用保养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

7、产品检测报告和鉴定证书(全部内容的复印件)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

投标货物的服务

1、货物安装、调试

2、人员培训计划及方案

3、保证交货期的措施(必要时提供生产计划周期表)

4、供货范围内其它服务

格式九、售后服务承诺

(一)、售后服务承诺书

(二)、售前、售后服务内容(对有偿、无偿应分别列出)

(三)、售后服务网点情况

(四)、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及其资质情况

注:格式八、九中内容投标商可根据本次招标实际情况做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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