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同质透心PVC卷材地板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同质透心PVC卷材地板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同质透心PVC卷材地板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NBITC-********9G
公告期限: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象山县中医医院迁建工程同质透心PVC卷材地板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二、采购内容名称、数量、养护期限及采购预算:
1、采购内容名称:2mm无方向同质透心PVC卷材地板采购及安装。
2、数量:30329平方米
3、工期:根据现场施工进度,服从业主安排。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招标范围:象山县中医院同质透心PVC卷材地板采购、铺装、验收及售后服务等。
6、采购预算:人民币495万元
三、采购需求: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且具有本项目投标产品供应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招标不接受贴牌产品。投标单位需提供该品牌生产厂家的设备清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即日起至2020年04月30日。提供期限届满后,除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外,不再提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也可以重新招标。
5.2获取招标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注册咨询电话:********90,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5.3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投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若投标截止日仍处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则投标书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文件接收处,并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授权“甬行码”/“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的工作人员前来投标,一般为1名。被授权代表须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投标文件接收处,并现场加入由招标方组建的微信开标群。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前的半小时内进行,以中心一楼大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2)采用邮寄投标方式的,递交时间以邮寄签收时间为准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时前邮寄到(2020年5月14日17时整前),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技术商务文件与报价文件分开独立密封包装,并另附一份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告知联系方式及微信号(为确保采购人能在开标前联系到授权代表,加入微信开标群,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再统一打包成邮寄件进行邮寄。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前台
收件人:姚露泽 联系方式:****-********,177*****372。
八、开标时间:2020年5月1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室二)
十、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一、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采购人名称:象山县城市新中心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象山河路669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八楼
联 系 人:陈若水、严锋、夏伟立
电 话:0574-87128864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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