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20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20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司法局机关2020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司法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天津市司法局购买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近年来,随着天津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呈易发多发态势,因信访问题解决不及时引发的矛盾升级,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2015年,按照市委社会体制改革和全市政法工作部署,在市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市司法局与市综治办、市信访办密切配合,积极探索运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信访矛盾,开展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访调对接”)。为进一步预防和化解信访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针对2020年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我局拟进行政府采购,推动“访调对接”工作更好落实。预计我市2020年信访事项调解案件量将达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要求不低于90%左右。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06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5年4月,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国务院《信访条例》成立天津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访调委”)。市访调委隶属于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信访事项的群众性组织,组成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依法向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备案,在市人民调解员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成立以来,市访调委始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疏导、化解信访事项,坚持信访与人民调解工作紧密衔接、互为依托、相互配合、通力协作,截至2019年12月25日,共导入信访事项998件,化解、调解成功981件,调解成功率达98.3%,为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办、市司法局2018年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信访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也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访调对接”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信访和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强化源头治理,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事项。 鉴于上述情况,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工作,只能由市人民调解员协会所属的市访调委提供服务,此项政府采购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为单一供应组织。 四、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代理商)名称: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供应商(代理商)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2.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天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 供应商(制造商)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1.公示开始时间:2020年04月25日 2.公示结束时间 :2020年04月30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 2)联系人:逯强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 2)联系人: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天津市财政局) 2)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3)联系电话:***-********转281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2020年0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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