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滨海产业研究院(停用)浙大滨海院中试基地(产业园)园区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JBSGP-SJLKJ-2020-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大学滨海产业研究院(停用)浙大滨海院中试基地(产业园)园区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JBSGP-SJLKJ-2020-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大学滨海产业研究院(停用) 浙大滨海院中试基地(产业园)园区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JBSGP-SJLKJ-2020-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浙江大学滨海产业研究院(停用)委托,天津港保税区世纪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浙大滨海院中试基地(产业园)园区物业管理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浙大滨海院中试基地(产业园)园区物业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TJBSGP-SJLKJ-2020-009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5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实质性要求(实质性要求未满足者做废标处理,以下所有资格证件须附在《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保证以下材料真实性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原件。(4)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本项目发布日期后出具的)复印件。(5)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记录(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6)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19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原件。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4-26到 2020-04-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海泰大道与创新四路交口创新四路3号卓翔创业基地二楼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对公账户电汇(磋商文件售价300元/本),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咨询电话:***-********,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5-07 10: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5-07 10: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海泰大道与创新四路交口创新四路3号卓翔创业基地二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老师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滨海产业研究院(停用) 2.采购人地址:滨海高新区高新六路39号2号楼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港保税区世纪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海泰大道与创新四路交口创新四路3号卓翔创业基地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大学滨海产业研究院(停用)、天津港保税区世纪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12:00截止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总公司参加投标的,查询分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总公司存在不良记录,分公司参加投标的,查询总公司如存在上述不良记录视同分公司存在不良记录。2.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支付方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投标保证金在2020年5月6日下午17:00点前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到账后开具保证金收据,过时将不再收取。投标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2)投标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据。 磋商文件下载 009.pdf 天津港保税区世纪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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