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车服务招标公告
生产用车服务招标公告
服务项目名称: | 海油工程-天津LNG二期项目-工程项目生产用车服务 |
完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以项目实际需求间为准。 |
项目概况: | 中海油天津液化天然气(LNG)二期项目接收站设计采办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简称“天津LNG二期工程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南疆港区。项目包括6座22万方LNG全容混凝土储罐、接收站改扩建及相关配套设施。现根据项目进度,进行工程项目生产用车的服务招标。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地区 |
服务内容简介: | 1.投标人为天津LNG二期项目提供生产用车服务,主要包括商务别克GL8(4辆)、47座通勤用车(1辆)、17座生产用车(1辆);车龄不超过2年,且累计行驶里程小于50000公里;服务地点原则上为项目所在省市(但不排除异地用车) 2.投标人负责对提供的车辆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足额机动车全险、并在特殊情况(车辆故障、年审、进场维修、限行限号等)时安排替换车辆,车型与车况应与租用车辆相当且良好; 3.投标人需为其提供的车辆配备专职司机,要求驾驶技术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的司机;且投标人需自行考虑倒班司机,倒班司机也应具备相应驾驶经验。 4.为完成本项目工作范围要求而必须开展的所有相关工作。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应体现汽车租赁的相关内容; 2)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及以上。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2年内(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承揽的汽车租赁服务年均服务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 (2)业绩须是投标人独立承揽完成的服务项目,不接受其他独立法人单位提供的企业业绩。 (3)需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租赁合同的原件扫描件。合同应体现合同首页、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工作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若合同本身无法直接体现合同首页、服务项目名称、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工作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应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予以证明。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4月24日到2020年04月29日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首次注册的投标人,在(供应商注册)联系人信息页签,按下述要求填写: 注册时选择“仅参与公开招标”的复选框(需要挑√); 填写信息如下: 参与公开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娜娜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E-mail:sunnn@cnooc.com.cn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 户名: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 账号:****************215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标签: 生产用车 海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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