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中共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社会购买留置看护劳务派遣人员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主体公告代
关于变更中共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社会购买留置看护劳务派遣人员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主体公告代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共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社会购买留置看护劳务派遣人员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丽江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丽江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4日16:41 |
开标时间 | 2019年01月03日09:00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丽江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丽江市古城区雪景苑1-3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关于变更中共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社会购买留置看护劳务派遣人员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主体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共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社会购买留置看护劳务派遣人员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BMJZ2018-06
3.采购预算:150万元/年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评审会议:
1.评审时间:2019年1月3日9:00
2.评审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多功能厅
三、成交供应商概况
1.成交供应商:丽江市金盾武装押运有限公司
2.服务内容:劳务派遣及代发薪金
3.服务期限: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合同一年一签;
四、变更事项:
2019年10月,丽江市纪委监委等6部门《关于印发<丽江市留置看护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留置看护队伍由公安机关负责日常管理。中共丽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向社会购买留置看护劳务派遣人员调整由丽江市公安局管理。
原合同于2020年4月到期,签订时明确服务期为3年(合同每年一签),现将采购人主体由丽江市纪委变更为丽江市公安局。同时,根据采购人使用部门意见,继续由丽江市金盾武装押运有限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特此公告
丽江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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