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瑞房产有限公司100%股权

北京京瑞房产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G32020TJ*******
项目名称北京京瑞房产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方名称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10
挂牌价格80,468.43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40
挂牌日期2020-04-24
交易方式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1提示提醒等内容:一、标的企业简况:标的企业北京京瑞房产有限公司为主营酒店经营、公寓管理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主要资产包括京瑞大厦(含土地、地上A座京瑞酒店、B座京瑞公寓、C座贴建楼)及华威北里29号楼的17套商品房。主要经济指标:(1)A座京瑞酒店、C座贴建楼占地面积7,259.4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写字楼、公寓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分别截止至2044、2064年。京瑞大厦B座京瑞公寓占地面积4,911.71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写字楼、公寓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分别截止至2053、2073年。(2)京瑞大厦A座、B座规划建筑面积为68,748.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300.42 平方米,其中A座总建筑面积44,241.68平方米;B座公寓楼总建筑面积为38,058.74平方米,已经售出1.49万平米,剩余2.32万平米(其中可售 1.86 万平米)。京瑞大厦C座规划建筑面积为746.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00.80平方米。(3)根据北京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出具《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京瑞大厦A座及B座测绘面积为82,300.42 平方米;根据《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京瑞大厦南侧C座贴建办公用房实际建筑面积为 900.80 平方米,A座及C座尚未办理房产证,B座已办理房产证。(4)标的企业产权项下华威北里29号楼17套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1,298.09平方米,权证齐全,目前作为标的企业员工宿舍使用。二、其他信息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2重大债权债务事项:一、标的企业的债权标的企业债权包含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已包含在资产评估范围之内,标的企业所有债权均由受让方在受让该标的企业后负责清收。二、标的企业的债务截至2019年4月30日,标的企业债务部分的账面价值为81,548.42万元,评估值为81,515.37万元。自基准日次日(即2019年5月1日,含该日)至支付交易价款之日(含该日)发生的全部利息金额、新增贷款及新增贷款所产生的利息金额(如有)、息转本所产生的利息金额(如有),以据实发生额为准。针对各股东的借款本金及利息1、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截至2019年4月30日,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对标的企业的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总额共计70,852.79万元。其中:(1)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68,903.14万元(其中委托贷款本金金额为67,745万元,利息为1,158.14万元),对于以上有委托贷款合同的债务本金及截至2019年4月30日的利息合计68,903.14万元,以及自基准日次日(即2019年5月1日,含该日)至支付交易价款之日(含该日)发生的全部利息金额、新增贷款及新增贷款所产生的利息金额(如有)、息转本所产生的利息金额(如有)以据实发生额为准,由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标的企业账户,由标的企业偿还以上贷款。(2)首都机场集团公司对标的企业的无息借款金额1,949.65万元,由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指定的账户。2、美国太平洋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4月30日,美国太平洋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的股东借款3,691.74万元(为无息借款),无借款利息,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美国太平洋有限公司所属集团中国航空器材集团有限公司的指定账户。3、中国航空集团旅业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4月30日,中国航空集团旅
受让方资格条件1.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意向受让方为境外及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法人的,受让该项目项下股权应当符合国家和标的企业所在地的有关规定。2.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 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4.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一、与交易保证金有关的事项:(一)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保证金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二)交易保证金的扣除情形: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及各方经纪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意向受让方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文件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遗漏、误导情形影响本转让项目和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股东借款及利息、职工安置费用和交易服务费的;⑥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或违反《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挂牌条件要求的。(三)交易保证金的返还及处理: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支付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二、期间损益的处理: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变更完成日止,期间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三、产权交易凭证的出具:受让方将本项目交易价款、股东借款及利息、职工安置费用等款项支付完毕(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且本次转让涉及的各收款方均出具收款确认函后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四、受让方须知:1、本项目进行受让登记,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调查,对标的企业所涉及的资产已全面知悉且认可,并依据上述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产权转让挂牌信息的全部内容,且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不得以此向产权交易机构及转让方追究责任和其他主张。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署《保密承诺函》),根据转让方的安排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查阅转让方置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文件,《保密承诺函》详见附件。五、受让方承诺事项具体内容: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本项目职工安置涉及的一次性安置费用2,000.00万元及另外部分人员后续安置费用2,300.00万元,共计4,300.00万元,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股权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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