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电子口岸建设实施管理服务

张家港电子口岸建设实施管理服务

关于张家港口岸管理委员会就张家港电子口岸平台
建设实施管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张家港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因张家港电子口岸建设实施需要,拟采购张家港电子口岸平台建设实施管理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张家港市口岸管理委员会
二、采购项目:张家港电子口岸建设实施管理服务
三、采购方式:拟采用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服务的主要内容:
作为建设方的代表在张家港电子口岸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下和口岸单位的配合下负责推进张家港电子口岸信息平台建设和实体建设,提供张家港电子口岸平台建设项目管理、技术与业务指导、业务规划、架构设计和系统集成服务等。具体如下:
1)电子口岸系统建设的项目管理,协调建设方、实施方及其他各方工作;
2)前期《张家港电子口岸建设规划与设计报告》的知识转移,保证规划与设计有效贯彻,进行部分设计工作的必要延续和进一步深入;
3)基础架构详细设计、技术选型和实施指导服务;
4)系统软硬件平台招标标书编写和协助招标;
5)系统软硬件平台的集成服务;
6)应用项目业务规划与招标标书编写并协助招标;
7)应用软件系统实施指导和统一平台的集成服务;
8)各应用项目实施前期、开发、试运行和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实施管理,确保系统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9)政府要求的有关申请报告编写和申报;
10) 电子口岸运作实体组织建设与人员培训。
五、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的资格要求
(1)熟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流程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过大型政府IT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用户的有效证明及评语原件或工程合同复印件)供参考。
(2)熟悉IT项目建设相关技术及规范,有至少一个大型IT项目建设成功经验(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规模);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用户的有效证明及评语原件或工程合同复印件)供参考。
(3)公司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
六、供应商的其他资质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3、税务登记证书( 复印件 )
4、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复印件 ) 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复印件 )
七、成交标准:综合评分法
八、付款方式:分期支付
九、服务期限:二年
十、购买标书时间、地点:
时间: 2007年5月25日 ?C 5月29日, 2:00pm -4:30pm
地点:张家港市口岸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中路130号)
十一、谈判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谈判时间:2007年6月5日 9:00
谈判地点:张家港市口岸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中路130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愫阳 电话:****-********
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洪 联系电话:0512-********
十二、供应商需在采购方进行报名登记,采购过程中我们将进行核对,未进行报名登记的,将被取消参与资格。
十三、应标方除提供上述要求资料之外,应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实施计划、项目人员计划、费用报价等响应文件。
张家港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加盖公章)
2007年5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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