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双塘镇西双塘村492.47亩生态城(动物园)土地经营权
静海区双塘镇西双塘村492.47亩生态城(动物园)土地经营权
发布区域 | 西双塘村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镇西双塘村民委员会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静海区双塘镇西双塘村492.47亩生态城(动物园)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30000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项目包括林地385.63亩,耕地106.84亩。2、位于静海区双塘镇西双塘村黄金海岸水上乐园与西双塘兴龙温泉生态城之间,属于一般耕地和林地。西临104国道、京沪高速,交通便利。区内有两个荷花塘,占地约60亩左右,树木有国槐、泡桐、垂柳等,竹亭玉立,甬道曲径通幽,具有特色的生态景观。3、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可去项目现场进行查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土地及配套现状,对土地及配套附着物现状无异议,项目面积为492.47亩,其中385.63亩林地20年租期,106.84亩耕地流转期限按照天津市委相关要求截止到2027年12月31日。流转底价:30万元/年。其中:林地27万元/年,耕地3万元/年。4、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收、占用时,各项补偿由各权利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5、承租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破坏现有地上附着物或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当赔偿对转出方造成的损失。6、流转期间,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承租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投入建设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7、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活动或者从事污染村内环境水源等行业,因违法违规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同时转出方有权解除合同。8、租赁期满,承租方需按出租方要求将土地恢复原状,且不得向出租方收取任何相关费用。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可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到期承租方未处理的地上附着物和设施,视同承租方放弃所有权,可由转出方自行处理。9、此次交易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鉴证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租金和保证金的一部分,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剩余部分退还竞得者(不计息);未竞得者自竞价结束5个工作日内原数原路退回。 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中标人以转出条件原因为借口不与转出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中标人违约,中标人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转出方所有,该资产由转出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天津市静海区 | ||
转出用途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00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77200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 | 开户银行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蓟州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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